1.公告期: * 年1月10日--1月17日17:00时 2.意向承租人应在 (略) 踏勘租赁标的,提交承租申请及相关材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经资格审查合格后,于 * 年1月17日17时前,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指定账户( (略) 到账时间为准)。交易保证金确认到账后,取得参与租赁资格。逾期未提交租赁申请及相关材料,或交易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视为放弃租赁意向。未租赁者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无息原渠道退还。 3.意向承租人应充分了解租赁标的现状, (略) 门咨询。参加竞租则视同已经 (略) ,确认了出租标的范围、面积、设施设备、瑕疵等现状并且完全接受本租 (略) 条款,自行承担 (略) 风险和责任。 4.意向承租人在被确定为承租人后,应在成交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支付租金及交易服务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 (略) 分,其余租金按照《 (略) (略) 租赁房屋合同》的约定支付。 5.承租人经营范围必须无条件严格遵守出租方要求,仅允许从事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 医学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范围,不得擅自增加经营范围或超范围经营,严禁经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项目。承租人在经营期间,必须服从 (略) 管理,接受 (略) 监督。 6.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不得将承租标的转租给第三方或与第三方签订分包经营租赁等协议,不得转让、转借或调换使用,不得变相转让、转借或调换;否则,出租人有权单方面终止租赁合同,已支付的租金不予退还。 7.出 (略) 地等相关基础设施,不提供承租期间仓库、住宿及办公地点。除出租人提供的设施外,其他设施设备及装饰改造(如需改变现有装修风格,应向出租人提交装修方案,经批准后方可实施),装修和经营过程中不得破坏房屋的主体结构,且装修装饰必须符合安全、消防、卫生、环保等标准要求,所有装修费用及责任均由承租人承担。租赁期满后,若承租人未取得承租权,在不损坏原装修装饰的前提下,将在 (略) 购置的可移动设施设备回收,否则, (略) 有。租赁期间的税费、水、电、气、暖、物业等相关费用 (略) 承担,其它费用按照《 (略) (略) 房屋租赁合同》 (略) 。 8.承租人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不能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同时积 (略) 门监督检查。若承租人不能按规(约)定使用房屋导致《 (略) (略) 房屋租赁合同》 (略) 的,由承 (略) 责任。 9.承租人须在收到出租人办理租赁手续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办理完成相关租赁手续,否则视为违约,已缴纳的租金做为违约金不予退还。承租人在与出租人签订《 (略) (略) 房屋租赁合同》时,须向出租人交纳租赁押金 * 元。 10.承租人签订《 (略) (略) 房屋租赁合同》以出租人提供的合同为准。 11.其他详见《租赁申请与承诺书》《租赁须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