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人民政府关于武清区14-03-05单元
部分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的批复
武清区人民政府、市规划资源局:
你们关于报审武清区14-03-05单元部分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武清区14-03-05单元部分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
二、按照批复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严格依法行政,实施规划审批和监督管理,指导地区建设发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
三、在规划实施阶段,要落实《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 (略) 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实施规划》等相关管控要求,压紧压实属地责任,按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 (略) 公共服务功能,严格做好安全、环保、卫生防疫、消防、人防、防震减灾、污染土壤治理、地质灾害防治、反恐等工作。
(略) 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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