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丰县金星满族乡中心小学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西丰县金星满族乡中心小学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麟丰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3日09点 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3
项目名称:西丰县金星满族乡中心小学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3.*元
最高限价:23.*元
采购需求:篮球场、多功能教室及设备(详见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完成(具体日期以签订采购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26日至2024年06月28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麟丰 (略)
方式:现场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及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0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麟丰 (略) 二楼开标室(西丰县西丰镇水岸家园B区40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发布媒介:
六、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供应商报名需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法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证明、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现场领取招标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丰县金星满族乡中心小学
地址:西丰县金星满族乡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麟丰 (略)
地址: 西丰镇水岸家园B区40号
联系方式:024-*
邮箱地址:*@*63.com
开户行: (略) 西丰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麟丰 (略)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宁女士
电话: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