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振兴乡村活动比选公告
为做好体育振兴乡村活动筹备工作,现就体育振兴乡村活动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体育振兴乡村活动
二、实施时间
2024年7月至8月
三、实施地点
(略) 、 (略) 、 (略) 、 (略) 、临高县、屯昌县、昌江县、保亭县的16所乡村中小学校
四、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一)活动面向乡村中小学校学生,开展体育项目教学、体育交流活动、体育用品捐赠、户外游学活动、安全知识科普讲座、体质体态检测等。
(二)预算不超过*元(含税)。(预算金额为最高限价,超出预算价的报价按无效报价处理)
五、申报单位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3年8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记录(提供声明函);
(四)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 (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略) 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五)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六、报价提交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资料复印件;
(二)单位简介和报价函;
(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无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
(五)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六)按照评定标准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活动执行方案和经费预算;
(七)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有目录并加盖公章胶装成册,一式三本及电子版光盘一份。
七、评定标准
(一)具备完成项目的资质及良好业绩;
(二)具备完成工作任务的硬性条件;
(三)按照项目的内容和要求合理制定方案,操作性强。
八、报价时间及地点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29日17:00前。纸质材料及电子版密封后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送至 (略) (略) 43号旅游文化大厦707室科教和青少年体育处。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相关文件恕不接收。
九、公示方式
在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 (略) (略) 、 (略) 、 (略) 公示5天。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报价。
十、签订合同
确定中选单位后,由中选单位与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
十一、联系人
张先生,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