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ZCG[CS]#
二、合同名称:惠 (略) 婚姻登记电子档案上传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ZCG[CS]#
四、项目名称:惠 (略) 婚姻登记电子档案上传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方):惠 (略)
地址:惠安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2号楼4-5层
联系方式:#
供应商(#方):福州中 (略)
地址: (略) (略) 洪 (略) 2号华雄大厦2号楼6层602室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惠 (略) 婚姻登记电子档案上传服务采购项目 | 1(项) | ¥# | ¥# | 1、惠安县婚姻登记历史档案导入工作应满足民政部《全国婚姻登记档案电子化工作规范(试行》(民办发〔2021〕17号)的要求。 2、应符合《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民政部、 (略) 令第32号)关于应归档材料范围、内容、格式等要求。 3、福建省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应针对电子档案形成、收集、整理、归档等电子文件归档部分进行功能升级,符合《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并具备实现婚姻登记档案电子文件(含电子目录)自动生成功能,同时可生成符合档案管交馆要求的电子文件(含电子目录),符合《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GB/T#-2016)、《政务服务事项电子文件归档规范》的要求。 4、处理完成的婚姻登记历史档案,应满足民政部《关于部署升级全国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2019版)的通知》中要求的电子档案分类(见表1)、使用和管理要求。 |
合同金额: #,大写(人民币):###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11月18日至2025年03月17日
履约地点:惠 (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11月1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1月1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合同附件:
惠 (略)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