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22日-2024年7月26日(5个工作日),逾期无反对意见,我局将正式对项目建设进行批复。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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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石河1井等两口探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 (略) 石河子镇石河子第七中学东南方向2.5km | 中石化新疆新春 (略) | (略) | 部署石河1井和石河1-1井等两口探井,开展钻探和试油工作 |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水 (1)本项目产生的试油废水定期拉运至春风一号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经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对应储层空气渗透率下的水质主要控制指标后回注含油层用于产能开发,不外排; (2)本项目井场设置环保厕所,用于接纳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生活污水全部排至环保厕所,定期拉运至中石化新疆新春 (略) 管理一区生活基地合理化处置。 2.噪声 施工期加强施工作业场地的管理,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使用低噪声设备,加快施工进度,减少人为噪声,尽可能降低本项目施工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 3.固体废物 (1)本项目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一开、二开段使用水基钻井液体系(不涉及聚磺体系泥浆),废弃水基钻井泥浆及岩屑不属于危险废物,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全部委托专业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三开段采用合成基钻井液,产生的废弃油基钻井泥浆和油基岩屑直接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不在井场内暂存。 (2)本项目生活垃圾集中在生活垃圾收集箱内,定期拉运至附近生活垃圾暂存点,交由环卫部门进行统一处理。 (3)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委托具有危险废物运输及处理资质的单位拉运处理。 4、废气 项目施工过程中,车辆运输及井场基础建设均会产生扬尘污染,施工现场采取洒水、围挡措施,物料集中堆放采取遮盖,车辆不要装载过满并采取密闭或者遮盖等措施后可以有效地抑制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油层伴生气排出地面的情况,伴生气经过液气分离后通过放喷池点火排放。 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由于本项目仅部署2口勘探井,不涉及油气生产开采等工艺,本勘探井若转为生产井,则须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其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并提出相应的保护措施,因此本报告不对其运营期环境影响进行评价。 闭井期环境保护措施: 若不具有开采价值,需要进行封井,封井需根据《废弃井封井回填技术指南(试行)》进行,包括地面设施拆除、封井、井场清理等,将会产生少量扬尘和固体废物。因此,封井施工操作中应注意采取降尘措施,同时,将产生的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外运至指定的固体废物填埋场填埋处理。 | 无 |
2 | (略) 红鑫 (略) 新建年产*吨水溶肥加工项目影响报告表 | 新疆生产建设 (略) 北 (略) 9-9号 | (略) 红鑫 (略) | 新疆九睦工程技术中心(有限合伙) | 租赁现有标准化空厂房,用地面积为4985㎡,新建1条年产*吨年产*吨大量元素水溶肥生产线其配套环保设施。 |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水 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 (略) ,最终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施工期间废水经上述措施处理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2.噪声 施工期加强施工作业场地的管理,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使用低噪声设备,加快施工进度,减少人为噪声,尽可能降低本项目施工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 3.固体废物 施工中产生的废弃的设备包装材料等收集后出售给废品收购站;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废气: 运营期厂房破碎、筛分、包装工段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一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采取车间密闭、加强厂区绿化、定期洒水降尘等措施后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1.0mg/m3); 废水: 运营期生产过程无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排 (略) ,最终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 噪声: 运营期通过在设备选型时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通过合理布局,建筑隔音等措施来降低其影响,利用距离衰减以实现厂界噪声达标。采取上述防治措施后噪声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限值。 固废: 项目运营期产生固体废物:(1)废弃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废品回收单位;(2)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3)废布袋厂家回收;(3)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无 |
3 | 第八师136团天蓝环保钻井泥浆一体化处置基地建设项目(变更)影响报告表 | 第八师136团6连小榆线东南侧 | (略) 小拐镇天蓝 (略) | 新疆 (略) | 变更项目,主要变动内容为生产区由生产车间变更为露天生产,2座半沉式泥浆存放池变更为1座水基岩屑池、1座露天水基泥浆临时储存场;1座压滤液存放池变更为将现有已建的1座988m3半沉式水基岩屑池改为压滤液池;3座泥浆固体物存放库房变更为1座混凝土防渗、半沉式池体泥浆固体物存储池;物料库房面积减少等。原辅材料及生产规模等未发生变动,年处理废水基泥浆*t,使用絮凝剂400t,生石灰356t,年产出泥浆固体物(含水率20%)*.9244t。 |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水 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已建化粪池中,定期由吸污车转运至136团城镇管理服务中心处理,最终拉运至克拉玛依南郊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施工期间废水经上述措施处理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2.噪声 施工期加强施工作业场地的管理,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使用低噪声设备,加快施工进度,减少人为噪声,尽可能降低本项目施工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 3.固体废物 施工中产生的废弃的设备包装材料等收集后出售给废品收购站;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废气: 运营期配药粉尘采取配药于封闭的物料库房内进行,搅拌罐加药口上方四周设置遮挡等方式降尘;物料装卸、堆场扬尘采取围挡措施、堆场物料表层干燥时采取遮盖+洒水降尘等措施处理;泥浆固体物质粉尘采取半沉式池体泥浆固体物存储池超出池体1m后采用 (略) 覆盖+洒水降尘处理措施;运输扬尘采取对厂内车 (略) 进行 (略) 面干净,道路洒水抑尘,运输车辆进行覆盖,出入车辆进行冲洗、降低车速、控制超载、增加绿化等措施后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1.0mg/m3); 废水: 生活污水:定期由吸污车转运至136团城镇管理服务中心处理,最终拉运至克拉玛依南郊污水处理厂处理;压滤液:经絮凝沉淀后于压滤液池中存储,一部分回用于泥浆调质,一部分委托外运至克拉玛依南郊污水处理厂处理。 噪声: 运营期通过选择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进行隔振、减振处理、加强运输车辆管理等措施来降低其影响。采取上述防治措施后噪声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限值。 固废: 项目运营期产生固体废物:(1)废包装材料:暂存于一般固废区,外售给废品回收站综合利用;(2)员工生活垃圾:于厂区设置垃圾桶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拉运至当地垃圾填埋场处理;(3)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机油存储于机油桶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无 |
4 | 新疆天富集团3GW光伏项目(133团、134团400MW“草光互补”光伏发电工程)配套220千 (略) 工程影响报告表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133团、134团、141团、142团 | 新疆 (略) | 乌鲁木齐天辰 (略) | 建设内容及规模:新疆天富集团3GW光伏项目(133团、134团2023年400MW“草光互补”光伏发电工程)220千伏升压站至凤翔变22 (略) I回,总长度33公里;新建35千 (略) 18回,总长度198.1公里,其 (略) 124.2公里,采用电缆直埋73.9公里; (略) (略) 相关配套光纤通信工程。 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为*万,其中环保投资*元。 | 施工期: 1.生态保护措施: (1)生态影响避让措施 ①减少地面扰动措施 a.严格遵守当地发展规划要求, (略) 径的确定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执行。 b.充分听取当地规划、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的意见,优化设计,尽可能减少工程的环境影响。 c.对位于植被区域的杆塔,在基础形式设计中,尽量考虑少破坏植被,对塔基的开挖要有序、小范围,避免大面积的破坏,对于无法避免而造成破坏的植被要进行恢复。 (略) 进行合理地选择,尽量利 (略) ,施 (略) 一般为单行道,尽量避免过多扰动原地貌,避免在植被完好的地 (略) 修筑工作。 d.优化施工时间,施工期应避免在雨季施工,同时减少土石方的开挖,减少施工垃圾量的产生,及时清除多余的土方和石料,减少地面的压占,同时采取护坡、挡土墙等防护措施,避免水土流失。 e.加强施工监理,施工活动要保证在征地红线范围内进行,禁止施工人员越线施工。 ②野生动物避让措施 a.优选施工时间,避开野生动物活动的高峰时段。野生哺乳类大多是晨昏或夜间外出觅食。为了减少工程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应做好施工方式和时间的计划,并力求避免在晨昏和夜间施工。 b.在施工车辆进入施工区过程中,采取控制车速和禁止鸣笛等措施, (略) 的野生动物造成伤害。施工期间加强堆料场防护,加强施工人员的各类卫生管理,避免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的直接排放,减少污染,最大限度保护动物生境。 (2)生态影响减缓和恢复措施 项目施工前应办理相关手续,在取得行政许可后方可在许可范围内进行建设活动,确保周围环境不被破坏,严禁超范围用地。项目实施前根据自治区计委、财政厅新计价房〔2001〕500号《关于下发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土地管理行政事业收费标准的通知》、新政函〔2010〕323号文《关于同意自治区征地统一年产值的批复》以及新林资字〔2011〕161号《关于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自治区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批复)的通知》的相关规定进行耕地、林地、草地和水浇地补偿。 施工过程中的占压、开挖、回填等施工活动都会造成生态破坏和水土流失。施工过程中的水土流失,不但会影响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而且产生的泥沙作为一种废物或污染物往外排放,会对周围环境产生较为严重的影响。故施工期的水土流失问题值得注意,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加以控制。为了减轻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占用土地以及植被破坏等影响,评价要求: ①在戈壁滩区域,植被覆盖率低、植被生长不易,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基面清理,杜绝不必要的植被破坏,将施工造成的环境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对施工用地和基坑及时回填平整,为植被恢复创造条件。 ②在林地区施工时,车辆尽可能避开林带,不压林木。不在林带区建设施工便道。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垃圾,恢复林带区的土壤。 ③在统筹规划施工布置,优化牵张场等临时施工占地的布置,减少施工临时占地,并尽可能选择植被稀疏处,并禁止施工人员随意砍伐施工场地外的草木。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减少临时占地,塔杆基础施工场地周边围拉警戒线,尽量避免铲除原有植被,避免占用植被较丰富的区域。合理堆放施工材料及土方料等,土石方堆存过程中 (略) 苫盖、洒水抑尘等措施,施工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恢复临时占地原有功能。 ④加强施工人员生态保护教育,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植被破坏,各种施工活动应严格控制在施工区域内,并将临时占地面积控制在最低限度,以免造成植被不必要的破坏。 ⑤将分散堆放的表土集中堆放在指定区域,并对表土进行遮盖,防止大风天气产生扬尘。确定的堆场面积范围,严禁将堆放在堆场范围外的地方,加强对占地区域砾幕层的保护,砾幕层恢复采用先收集--临时存放--施工结束后再覆盖--洒水的方式。禁止人为破坏项目区以外的植被。 临时开挖土应该实行分层堆放与分层回填,地表30cm厚的表土层堆放在下层,用无纺布进行隔离,其他土方需采用无纺布进行苫盖,并设置草袋装土进行拦挡压盖,同时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平整填埋时,也应分层回填,尽可能保持原有的生长环境、土壤肥力和生产能力不变,以利于运行期植被的恢复。 (略) 基础开挖应实行分层堆放、分层回填,施工结束应立即恢复。在项目的设计过程中应精心安排规划用地,合理安排施工,尽量减少施工开挖面积和临时占地面积,减少植被的破坏。 ⑦施工结束后对临时性占地及时采取自然恢复。 对施工单位的要求: ①作为具体的施工机构,其施工行为直接关系到能否将环境的影响和破坏降低到最低程度。施工单位必须自觉遵守和维护有关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教育施工人员 (略) 段周围的植被。在施工前对施工平面图设计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充分利用原有的地形、地貌,以尽量少占林地为原则,严禁乱挖乱弃,做到文明施工,规范施工,按设计施工。 ②施工单位应合理进行施工布置,精心组织施工管理,严格将工程施工区控制在工程征用土地范围内,在工程开挖过程中,尽量减小和有效控制对施工区生态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 ③合理安排施工季节和作业时间,优化施工方案,减少废弃土石方的临时堆放,并尽量避免在雨季进行大量动土和开挖工程,有效减少区域水土流失,从而减小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④牵张场、材料堆场等临时占地区域宜铺垫钢板、彩条布、毡布、草垫、棕垫、木板等隔离保护表层土壤;含油料的机械、设备下方铺设吸油毡布,防止油料跑、冒、滴、漏。 (3)林地保护措施 1)项目设计时应避让灌木林地,施工作业范围应控制在设计标准范围内,不得随意占用灌木林。现场实际情况,合理布置铁塔位置,将塔基布置在林木较少地区。林地剥离面积3493.47m2,剥离厚度为25cm,剥离工程量为873.37m3。做到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堆放采取拦护等措施,表层土用于林地复垦。 2)合理设计临时占地,施工临时占地尽量利用植被少的空旷地,少占用原始植被的土地。 3)施工过程中,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禁止施工人员对林木滥砍滥伐,严格限制人员的活动范围,减少对沿线的生态环境的破坏。 4)建设项目施工前需按国家有关征占用林地程序办理手续。 (4)草地保护措施 2)合理选择施工场地,临时用地选在征地范围内,不得占用其他用地。明确施工范围,减少对施工范围外植被的占用,尽量避免对现有植被的破坏,项目其他草地剥离面积2922.36m2,剥离厚度为10cm,剥离工程量为292.2369m3。 3)应将草地的表层和生土分别堆放,回填时按照生土、表层土的顺序进行。 4)为避免和减少基面土石方开挖量,保持塔基稳定,应尽量采用高低腿塔及主柱加高基础。对个别特殊地形的塔位,当采用常规设计的高低腿及主柱加高基础不能满足基面要求时,可根据定位后的实际情况做特殊的塔腿或基础设计。 (5)水土保持措施 1)采取尽量减少占地、控制施工范围、减少扰动面积、减少地表开挖裸露时间、避开雨季及大风天气施工、及时进行迹地恢复等措施; 2)严格按照设计的占地面积、基础型式等要求开挖,尽量采用人工方式,避免大开挖,做到土石方平衡,减少弃土的产生,施工结束后采用土地整治方法对弃土表面进行整平压实,减少水土流失; 3)采取挡土墙、护坡、护面、排水沟等防护措施,剥离的表土和开挖出的土石方采取四周拦挡,上铺下盖等挡护及苫盖措施妥善堆放; 4)在施工过程中,施工期加强水土保持工作,减少水土流失,对渣土堆采取围挡 (略) ; 5)对施工场地占地范围进行表土剥离,将剥离的表土集中堆放在相应场地内,进行 (略) 防护。 6)工程完结后,对扰动的场地进行洒水,令其自然板结,降低流失量。工程完结后对扰动的区域进行平整。 (6)防沙治沙保护措施 为防止项目施工及运营过程中加剧项目区所在地沙漠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结合《关于做好沙区开发建设项目环评中防沙治沙内容评价工作的意见》(林沙发〔2013〕136号)、《关于加强沙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新环环评发〔2020〕138号)》等文件要求,施工期及运营期在防沙、治沙方面应采取以下措施:施工期及运营期间划定施工区域,强化施工管理,增强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在施工作业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迹地和堆料场中的各类垃圾,不能回填的挖方平整施工迹地,并压紧夯实。因地制宜地做好施工场地的恢复工作,并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新增水土流失。尽量利用挖出的土方用作其他地方的填方,基本做到挖填方平衡,减少弃土量,避免弃土的水土流失问题;施工完毕后及时进行土地平整,迹地恢复。施工期及运营期间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提出的要求进行管理与控制,杜绝施工期对环境造成污染。 土地临时使用过程中发现土地沙化或者沙化程度加重的,应当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当地人民政府防沙防治规划,因地制宜营造 (略) 、林带,种植多年生灌木和草本植物;禁止在沙化土地上砍挖灌木、药材及其他固沙植物,禁止一切在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范围内破坏植被的活动;应当按照林业或其他有关行政部门的技术要求进行治理,并可将所种植的林、草委托他人管护或者交由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管护;治理完成后,应当向当地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验收不合格的,应继续治理;项目区无国家级、自治区级保护植物分布。建设单位需严格控制施工用地范围,禁止毁坏周边的林木,项目实施不会造成植被类型和植物种类的消失。项目区对野生动物生存环境、分布范围和种群数量的影响主要分为直接影响和间接影响两个方面。直接影响主要表现为建设项目占地,使野生动物的原始生存环境被破坏或改变;间接影响主要表现为由于植被的减少或污染破坏而引起野生动物食物来源减少。占地影响对地面活动的野生动物种类产生隔离作用,使原分布区内的种类向外扩,而项目区开采结束后,随着人类活动和占地的减少,原有生境将逐步恢复,野生动物对新环境适应后其活动和分布范围亦将恢复。施工人员的进驻,将不可避免地影响野生动物赖以生存的环境,项目区野生动物组成较单一,以爬行类、啮齿类动物分布为主。区域野生动物种类、数量都很少,常见野生动物有兔子、田鼠等。项目区评价区域无国家和自治区的保护动物。由于工程永久占地面积较小,待施工结束后都将恢复原有环境,且评价区域不是动物的唯一栖息地和食源地,故该建设项目对动物区域性生境不产生明显影响。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采取场地围挡、物料覆盖、车辆限速行驶、拉运材料时必须遮盖、场地定期洒水降尘等措施。 3.水环境保护措施 : 施工期项目区内不设置临时生活区,项目采用商品混凝土,且用量较少,施工过程无生产废水产生。 4.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设备,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对运输车辆造成的交通噪声影响要加强管理,采用减震、隔声等措施。 5.固体废弃物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建筑垃圾中可再生利用部分收集后出售,不可再生部分 (略) 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由建设单位进行合理清运处置。 运营期: 1. 声环境保护措施 优 (略) 的导线特性,如提高表面光洁度、适当加大导线截面直径等, (略) 噪声水平。 (略) 正常运行下,两侧随距离延伸,噪声逐渐衰减,线路运行时声环境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2类标准,建设项目投运后噪声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2. 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略) 工频电磁场强满足《110kV~750kV架 (略) 设计规范》(GB *-2010)相关要求,线 (略) 、通讯线、电力线时,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要求留有足够净空距离,控制地面最大场强, (略) 运行产生的电场强度对交叉跨越的对象无影响;做好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及环保标志的悬挂设立工作,禁止无关人员靠近带电架构;对员工进行电磁基础知识培训,在巡检带电维修过程中,尽可能减少暴露在电磁场中的时间;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加强电磁水平监测;加 (略) 巡检工作, (略) 的安全运行; (略) 杆塔上设置警示标志,线路及杆塔下方严禁长时间停留;建立环境风险事故应急响应机制,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降低风险事故概率。项目对周边的电磁环境影响较小。 3. 生态保护措施 本项目在塔基基础及杆塔等施工完毕后,应按设计要求立即对塔基基础周边开挖部分进行覆土,并进行平整夯实,减少水土流失;对作业区、牵张场等施工扰动区地表进行平整,必要时进行喷水增湿,以便自然植被的生长恢复;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按照相关技术要求进行临时占地的植被恢复和重建、平整压实,尽可能早地恢复遭受破坏地段的自然生境。对于不具备人工恢复条件的塔位段,施工结束后应压实整平,待自然恢复。 通过落实上述措施,本工程运行期对周边生态环境影响可得到有效减缓。 | 无 |
5 | 新疆天富集团3GW光伏项目(150团2023年100MW“林光互补”光伏发电工程)配套220千 (略) 工程影响报告表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149团、150团 | 新疆 (略) | 乌鲁木齐天辰 (略) | 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新疆天富集团3GW光伏项目(150团2023年100MW“林光互补”光伏发电工程)220千伏升压站至西营变22 (略) I回,总长度51.5公里;新建35千 (略) 4回,总长度11.2公里(采用电缆直埋);对侧220千伏西营变间隔改造工程以及相关配套光纤通信工程。 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为*万,其中环保投资*元。 | 施工期: 1.生态保护措施: (1)生态影响避让措施 ①减少地面扰动措施 a.严格遵守当地发展规划要求, (略) 径的确定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执行。 b.充分听取当地规划、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的意见,优化设计,尽可能减少工程的环境影响。 c.对位于植被区域的杆塔,在基础形式设计中,尽量考虑少破坏植被,对塔基的开挖要有序、小范围,避免大面积的破坏,对于无法避免而造成破坏的植被要进行恢复。 (略) 进行合理地选择,尽量利 (略) ,施 (略) 一般为单行道,尽量避免过多扰动原地貌,避免在植被完好的地 (略) 修筑工作。 d.优化施工时间,施工期应避免在雨季施工,同时减少土石方的开挖,减少施工垃圾量的产生,及时清除多余的土方和石料,减少地面的压占,同时采取护坡、挡土墙等防护措施,避免水土流失。 e.加强施工监理,施工活动要保证在征地红线范围内进行,禁止施工人员越线施工。 ②野生动物避让措施 a.优选施工时间,避开野生动物活动的高峰时段。野生哺乳类大多是晨昏或夜间外出觅食。为了减少工程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应做好施工方式和时间的计划,并力求避免在晨昏和夜间施工。 b.在施工车辆进入施工区过程中,采取控制车速和禁止鸣笛等措施, (略) 的野生动物造成伤害。施工期间加强堆料场防护,加强施工人员的各类卫生管理,避免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的直接排放,减少污染,最大限度保护动物生境。 (2)生态影响减缓和恢复措施 项目施工前应办理相关手续,在取得行政许可后方可在许可范围内进行建设活动,确保周围环境不被破坏,严禁超范围用地。项目实施前根据自治区计委、财政厅新计价房〔2001〕500号《关于下发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土地管理行政事业收费标准的通知》、新政函〔2010〕323号文《关于同意自治区征地统一年产值的批复》以及新林资字〔2011〕161号《关于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自治区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批复)的通知》的相关规定进行耕地、林地、草地和水浇地补偿。 施工过程中的占压、开挖、回填等施工活动都会造成生态破坏和水土流失。施工过程中的水土流失,不但会影响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而且产生的泥沙作为一种废物或污染物往外排放,会对周围环境产生较为严重的影响。故施工期的水土流失问题值得注意,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加以控制。为了减轻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占用土地以及植被破坏等影响,评价要求: ①在戈壁滩区域,植被覆盖率低、植被生长不易,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基面清理,杜绝不必要的植被破坏,将施工造成的环境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对施工用地和基坑及时回填平整,为植被恢复创造条件。 ②在果园地区施工时,避开农作物种植季节施工。施工过程中对农田土壤进行分层取土,分层回填。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塔基周围的垃圾,恢复土地的农田功能。 ③在林地区施工时,车辆尽可能避开林带,不压林木。不在林带区建设施工便道。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垃圾,恢复林带区的土壤。 ④在统筹规划施工布置,优化牵张场等临时施工占地的布置,减少施工临时占地,并尽可能选择植被稀疏处,并禁止施工人员随意砍伐施工场地外的草木。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减少临时占地,塔杆基础施工场地周边围拉警戒线,尽量避免铲除原有植被,避免占用植被较丰富的区域。合理堆放施工材料及土方料等,土石方堆存过程中 (略) 苫盖、洒水抑尘等措施,施工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恢复临时占地原有功能。 ⑤加强施工人员生态保护教育,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植被破坏,各种施工活动应严格控制在施工区域内,并将临时占地面积控制在最低限度,以免造成植被不必要的破坏。 ⑥将分散堆放的表土集中堆放在指定区域,并对表土进行遮盖,防止大风天气产生扬尘。确定的堆场面积范围,严禁将堆放在堆场范围外的地方,加强对占地区域砾幕层的保护,砾幕层恢复采用先收集--临时存放--施工结束后再覆盖--洒水的方式。禁止人为破坏项目区以外的植被。 临时开挖土应该实行分层堆放与分层回填,地表30cm厚的表土层堆放在下层,用无纺布进行隔离,其他土方需采用无纺布进行苫盖,并设置草袋装土进行拦挡压盖,同时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平整填埋时,也应分层回填,尽可能保持原有的生长环境、土壤肥力和生产能力不变,以利于运行期植被的恢复。 (略) 基础开挖应实行分层堆放、分层回填,施工结束应立即恢复。在项目的设计过程中应精心安排规划用地,合理安排施工,尽量减少施工开挖面积和临时占地面积,减少植被的破坏。 ⑧施工结束后对临时性占地及时采取自然恢复。 对施工单位的要求: ①作为具体的施工机构,其施工行为直接关系到能否将环境的影响和破坏降低到最低程度。施工单位必须自觉遵守和维护有关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教育施工人员 (略) 段周围的植被。在施工前对施工平面图设计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充分利用原有的地形、地貌,以尽量少占林地为原则,严禁乱挖乱弃,做到文明施工,规范施工,按设计施工。 ②施工单位应合理进行施工布置,精心组织施工管理,严格将工程施工区控制在工程征用土地范围内,在工程开挖过程中,尽量减小和有效控制对施工区生态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 ③合理安排施工季节和作业时间,优化施工方案,减少废弃土石方的临时堆放,并尽量避免在雨季进行大量动土和开挖工程,有效减少区域水土流失,从而减小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3)农田保护措施 本工 (略) 沿线占用农田,应在施工前及时办理土地征用手续,采取一次性货币补偿的方式进行补偿,保证受影响的农民生产、生活不受本项目建设的影响,及时与当地农林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沟通,接受其监督;在塔基定位阶段根据沿线实际情况进一步合理避让,将塔基选择无植被(农作物)分布区域进行基础施工。采 (略) 方式跨越农田,使因建设项目建设造成的生态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牵张场、施工生活区等临时工程应尽量避让农田。项目占用的农田生态系统(一般农田和果园),一般农田和果园地表熟土层平均厚度约为0~20cm。项目占用一般农田和果园区域采取表土剥离措施,剥离面积1727.03m2,剥离厚度为20cm,剥离工程量为345.406m3。尽量选择休耕期施工,缩小施工范围,不得践踏农作物;做到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对耕地表层腐殖质土进行分层剥离与堆放,同时采取拦护等措施,表层土用于农田复垦;除施工必须不得不铲除或碾压植被(农作物)外,不允许以其他任何理由铲除植被(农作物),以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施工结束后及时对农田进行复垦。 (4)林地保护措施 1)项目设计时应避让灌木林地,施工作业范围应控制在设计标准范围内,不得随意占用灌木林。现场实际情况,合理布置铁塔位置,将塔基布置在林木较少地区。林地剥离面积*.1m2,剥离厚度为25cm,剥离工程量为3132.525m3。做到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堆放采取拦护等措施,表层土用于林地复垦。 2)合理设计临时占地,施工临时占地尽量利用植被少的空旷地,少占用原始植被的土地。 3)施工过程中,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禁止施工人员对林木滥砍滥伐,严格限制人员的活动范围,减少对沿线的生态环境的破坏。 4)建设项目施工前需按国家有关征占用林地程序办理手续。 (5)草地保护措施 1)规 (略) ,禁止车辆在草场中随意碾压。 2)合理选择施工场地,临时用地选在征地范围内,不得占用其他用地。明确施工范围,减少对施工范围外植被的占用,尽量避免对现有植被的破坏,项目其他草地剥离面积1562.39m2,剥离厚度为10cm,剥离工程量为156.239m3。 3)应将草地的表层和生土分别堆放,回填时按照生土、表层土的顺序进行。 4)为避免和减少基面土石方开挖量,保持塔基稳定,应尽量采用高低腿塔及主柱加高基础。对个别特殊地形的塔位,当采用常规设计的高低腿及主柱加高基础不能满足基面要求时,可根据定位后的实际情况做特殊的塔腿或基础设计。 5)施工结束后播撒当地适宜草种。 (6)水土保持措施 1)采取尽量减少占地、控制施工范围、减少扰动面积、减少地表开挖裸露时间、避开雨季及大风天气施工、及时进行迹地恢复等措施; 2)严格按照设计的占地面积、基础型式等要求开挖,尽量采用人工方式,避免大开挖,做到土石方平衡,减少弃土的产生,施工结束后采用土地整治方法对弃土表面进行整平压实,减少水土流失; 3)采取挡土墙、护坡、护面、排水沟等防护措施,剥离的表土和开挖出的土石方采取四周拦挡,上铺下盖等挡护及苫盖措施妥善堆放; 4)在施工过程中,施工期加强水土保持工作,减少水土流失,对渣土堆采取围挡 (略) ; 5)对施工场地占地范围进行表土剥离,将剥离的表土集中堆放在相应场地内,进行 (略) 防护。 6)工程完结后,对扰动的场地进行洒水,令其自然板结,降低流失量。工程完结后对扰动的区域进行平整。 (7)防沙治沙保护措施 为防止项目施工及运营过程中加剧项目区所在地沙漠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结合《关于做好沙区开发建设项目环评中防沙治沙内容评价工作的意见》(林沙发〔2013〕136号)、《关于加强沙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新环环评发〔2020〕138号)》等文件要求,施工期及运营期在防沙、治沙方面应采取以下措施:施工期及运营期间划定施工区域,强化施工管理,增强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在施工作业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迹地和堆料场中的各类垃圾,不能回填的挖方平整施工迹地,并压紧夯实。因地制宜地做好施工场地的恢复工作,并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新增水土流失。尽量利用挖出的土方用作其他地方的填方,基本做到挖填方平衡,减少弃土量,避免弃土的水土流失问题;施工完毕后及时进行土地平整,迹地恢复。施工期及运营期间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提出的要求进行管理与控制,杜绝施工期对环境造成污染。 土地临时使用过程中发现土地沙化或者沙化程度加重的,应当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当地人民政府防沙防治规划,因地制宜营造 (略) 、林带,种植多年生灌木和草本植物;禁止在沙化土地上砍挖灌木、药材及其他固沙植物,禁止一切在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范围内破坏植被的活动;应当按照林业或其他有关行政部门的技术要求进行治理,并可将所种植的林、草委托他人管护或者交由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管护;治理完成后,应当向当地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验收不合格的,应继续治理;项目区无国家级、自治区级保护植物分布。建设单位需严格控制施工用地范围,禁止毁坏周边的林木,项目实施不会造成植被类型和植物种类的消失。项目区对野生动物生存环境、分布范围和种群数量的影响主要分为直接影响和间接影响两个方面。直接影响主要表现为建设项目占地,使野生动物的原始生存环境被破坏或改变;间接影响主要表现为由于植被的减少或污染破坏而引起野生动物食物来源减少。占地影响对地面活动的野生动物种类产生隔离作用,使原分布区内的种类向外扩,而项目区开采结束后,随着人类活动和占地的减少,原有生境将逐步恢复,野生动物对新环境适应后其活动和分布范围亦将恢复。施工人员的进驻,将不可避免地影响野生动物赖以生存的环境,项目区野生动物组成较单一,以爬行类、啮齿类动物分布为主。区域野生动物种类、数量都很少,常见野生动物有兔子、田鼠等。项目区评价区域无国家和自治区的保护动物。由于工程永久占地面积较小,待施工结束后都将恢复原有环境,且评价区域不是动物的唯一栖息地和食源地,故该建设项目对动物区域性生境不产生明显影响。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采取场地围挡、物料覆盖、车辆限速行驶、拉运材料时必须遮盖、场地定期洒水降尘等措施。 3.水环境保护措施 : 施工期项目区内不设置临时生活区,项目采用商品混凝土,且用量较少,施工过程无生产废水产生。 4.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设备,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对运输车辆造成的交通噪声影响要加强管理,采用减震、隔声等措施。 5.固体废弃物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建筑垃圾中可再生利用部分收集后出售,不可再生部分 (略) 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由建设单位进行合理清运处置。 运营期: 1. 声环境保护措施 优 (略) 的导线特性,如提高表面光洁度、适当加大导线截面直径等, (略) 噪声水平。 (略) 正常运行下,两侧随距离延伸,噪声逐渐衰减,线路运行时声环境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2类标准,建设项目投运后噪声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2. 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略) 工频电磁场强满足《110kV~750kV架 (略) 设计规范》(GB *-2010)相关要求,线 (略) 、通讯线、电力线时,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要求留有足够净空距离,控制地面最大场强, (略) 运行产生的电场强度对交叉跨越的对象无影响;做好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及环保标志的悬挂设立工作,禁止无关人员靠近带电架构;对员工进行电磁基础知识培训,在巡检带电维修过程中,尽可能减少暴露在电磁场中的时间;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加强电磁水平监测;加 (略) 巡检工作, (略) 的安全运行; (略) 杆塔上设置警示标志,线路及杆塔下方严禁长时间停留;建立环境风险事故应急响应机制,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降低风险事故概率。项目对周边的电磁环境影响较小。 3. 生态保护措施 本项目在塔基基础及杆塔等施工完毕后,应按设计要求立即对塔基基础周边开挖部分进行覆土,并进行平整夯实,减少水土流失;对作业区、牵张场等施工扰动区地表进行平整,必要时进行喷水增湿,以便自然植被的生长恢复;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按照相关技术要求进行临时占地的植被恢复和重建、平整压实,尽可能早地恢复遭受破坏地段的自然生境。对于不具备人工恢复条件的塔位段,施工结束后应压实整平,待自然恢复。 通过落实上述措施,本工程运行期对周边生态环境影响可得到有效减缓。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