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环验﹝2015﹞4号
睢县华夏 (略) :
你单位《睢县华夏 (略) 年产5600吨葡萄酒和饮料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收悉, (略) 环境保护局委托(商环文[2014]182号),我局对该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建设基本情况
睢县华夏 (略) 年产5600吨葡萄酒和饮料生产项目,位于睢县尤吉屯乡小林店村,项目占地14667平方米,建筑面积13800平方米,总投资1500万元,实际总投资1760万元,环保投资63万元。目前,运行状况正常。本项目验收监测工作由睢县环境保护监测站承担。验收监测期间,设备运行正常、稳定,可以满足验收监测的要求。
二、审批情况
该项目环境影响报 (略) (略) 编制,2012年12月26 (略) 环境保护局批复,2012年12月底建成并投入试运行, 2015年9月14日新增办公楼在我局进行备案。
三、工程运行情况
试运行期间,睢县环境监测站于2015年10月13日至15日对其进行了现场验收监测,设备运行正常、稳定。
四、验收监测结果
根据睢县环境监测站提供的《睢县华夏 (略) 年产5600吨葡萄酒和饮料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睢环监验字﹝2015﹞第B011号)显示:
1、废气:该项目主要为锅炉废气,锅炉自带除尘器,烟囱高度12米。验收监测期间,锅炉废气中烟尘、SO2、NOX排放浓度、2日均值浓度,烟囱Ⅰ、Ⅱ周期烟气黑度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二类区Ⅱ时段标准限值严格50%的要求。
2、废水: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冲洗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废水经化粪池、沉淀池处理后总排口外排废水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每次监测值和日均浓度值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旱作标准,经集水池收集后,用于厂区绿化和农田浇灌。
3、噪声:验收监测期间,根据监测结果显示东、西、南、北厂界昼间、夜间各监测点位噪声测定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葡萄酒及饮料过虑的杂物和锅炉灰渣,项目建设有固废临时存放场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根据验收监测数据和运行情况进行统计,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SO20.081t/a、NOX0.0585t/a, (略) 环境保护局环评批复的SO20.0882t/a、NOX0.0617t/a排放总量指标,满足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
五、验收结论
该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落实了环评及批复(备案)提出的主要环保措施和要求,经认真讨论原则同意通过验收。
六、项目投运后应做好以下工作
加强设备的日常管理与维护,确保各设施的正常运行稳定达标排放;完善环保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规范污染防治设施排污口;如国家出台有关锅炉相关政策,按新标准执行。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建设项目 三同时 验收 批复
抄送:睢县环境监察大队、环保所 |
睢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5年11月2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