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乐花苑安置小区工程监理/标段
补遗文件( * )
致各投标人:
现对永乐花苑安置小区工程监理/标段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招标文件“第 * 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中“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的内容“允许”修改为“不允许”。
2.招标文件“第 * 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4(1) 监理大纲评分标准”中“对本工程建设的合理化建议(5分)”评分标准修改为“ 提出了对本工程建设的合理化建议,好得5分,中得3分,差得1分,无得0分。”
3.该项目已上传永乐花苑安置小区工程初步设计批复【 * 】初设批字- * -1、【 * 】初设批字- * -2及图纸,请 (略) 下载。
4.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窗体底端
招标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衡泰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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