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 (略) 于2021年8月25日作出(2021)沪7101破8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北京中维科环境 (略) 对上海 (略) (下称“开新汽车”)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1年9月10日作出(2021)沪7101破84号《决定书》,指定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担任上海 (略) 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管理人于2023年8月3日向上海 (略) 债权人会议提交《关于开新汽车对外股权投资开新旧机动车的处置方案》(下称“本方案”),提请各债权人于2023年8月14日前就本方案行使表决权,经表决,本方案未通过,管 (略) 裁定认可, (略) 已裁定认可,特此公告。
按裁定认可的方案,管理人将于2023年9月20日10时至2023年9月2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平台(网址: http://**)拍卖上海 (略) 持有的上海开新 (略) 100%股权,具体拍卖详情详见附件的竞买公告和竞买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