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泽州县公益性骨灰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2日-2024年10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泽州县行政审批 (略) (生态能源股)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泽州县公益性骨灰堂项目 | 泽州县巴公镇 | 泽 (略) | 山西 (略) | 该项 (略) 泽州县巴公镇庄头村西南750m,总占地面积#m2,均为庄头村集体用地,其中农用地(果园、 (略) 和灌木林地)#m2,建设用地7314m2(公用设施用地);建筑面积3924.72m2。项目建设内容为:骨灰堂、祭祀堂、悼念堂、综合服务中心、公厕、遗物焚烧间以及配 (略) 、绿化、硬化、停车场等附属工程。项目建成后可存放#个骨灰安放格位。2023年9月1日,该项目取得了巴公发展改革部项目建议书批复,项目代码:2205-#-89-01-#。项目总投资4415.#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1.36%。 | (一)严格按环评要求建设能够满足达标排放要求的环保型遗物焚烧炉及排气筒,采用“低氮燃烧+急冷装置(冷风)+旋风除尘器+干法脱酸+活性炭粉末喷射+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床” (略) 理工艺;厂内外车辆运输使用符合现行生态环境管理部门要求标准的车辆,确保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该项目不得设废水排放口。生活污水经化 (略) 理后由地埋式 (略) 理设 (略) 理后回用于非采 (略) 绿化及抑尘洒水,不外排。处理后的水需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2020)标准。 (三)选用低噪环保设备,对设备安装减振垫,采用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确保噪声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四)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 (略) 理;收集的危废暂存于危废贮 (略) 存放,定期交由有资质单 (略) 置;其它固废综合利用、环境管理等要严格按照《报告表》所提要求执行。 (五)由于危废贮存点暂存吸附了二噁英类污染物,建设单位需按评价要求严格采取 (略) 防控措施,减小对地下水及土壤环境的影响。 (六)严格项目污染物排放管控,建立完善的管理机构和体系,按照监测计划开展自行监测。加强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环境管理工作,确保各类污染物排放满足后续环境管理有关要求。 (七)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按照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逐项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同时要实现与当地政府的应急预案联动。 (八)项目核定总量:颗粒物:0.584t/a,SO2:0.73t/a,NOx:2.19t/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