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贵州茅台酒厂(集团)贵定 (略) 贵定昌明玻璃瓶厂建设项目(变更)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贵州茅台酒厂(集团)贵定 (略) 贵定昌明玻璃瓶厂建设项目(变更)
建设单位:贵州茅台酒厂(集团)贵定 (略)
建设地点: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贵定县贵州昌明经 (略) 芒顶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8日至2025年01月15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贵州茅台酒厂(集团)贵定 (略)
建设地点: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贵定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