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咸阳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车辆设备(第十批)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安咸阳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车辆设备(第十批)采购,招标人为 (略) ,招标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资金,民航发展基金,地方政府安排资金及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西安咸阳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车辆设备(第十批)采购 
2.2招标编号:*/GX-143H
2.3招标范围:
货物名称 | 数 量 | 供货周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
中大型清扫车 (新能源) | 道面清扫车(新能源) | 2辆 | 90日历天 |  西安咸阳国际机场内 | 具体到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
道路清扫车(新能源) | 2辆 | ||||
吸尘车(新能源) | 2辆 | ||||
密封垃圾转运车(新能源) | 3辆 | ||||
小型清扫车(新能源) | 12辆 | ||||
机坪清扫器(新能源) | 2辆 | ||||
高空作业车(新能源) | 2辆 | ||||
吸粪车(新能源) | 1辆 | ||||
电瓶车 | 50辆 |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申请人须为拟供所有车辆的制造商或代理商;申请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中大型清扫车(新能源)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中大型清扫车(新能源)同一品牌仅允许一个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否则该品牌所有申请人将被否决投标。
3.3申请人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好信誉,2019年1月1日以后未因安全、质量等问题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罚,无不良记录, 并在资金、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5不接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投标,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 (略) 查询结果为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6月27日9时00分--2024年7月1日17时00分。
    2.获取方式:将授权委托书及资格预审公告第三条申请人资格要求内容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至联系人邮箱(*@*q.com)获取资格预审文件交费账号,并在邮件 (略) 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9日09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现场递交, (略) (略) 108号佳腾大厦七层陕 (略) 开标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资格预审文件的开启
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7月9日09时30分00秒
文件开启方式:随机开启纸质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评审办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7个)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 (略) 》、《陕西采 (略) 》、《中国 (略) 》上公布。
八.其他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但不能同时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地  址: (略) (略) 4号
联系人:吴庆毅
电  话:029-*
招标代理机构:陕 (略)
地址: (略) (略) 108号佳腾大厦
联系人:关新宇   贺明轩
电话:029-*
    电子邮件:*@*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