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 (略) 年产1000吨绕包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 年产1000吨绕包线扩建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庐江县高新技术开 (略) 18号 | |||
建设单位: |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 (略) |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 (略) 庐江县高新技术开 (略) 18号,利用现有厂房内空闲区域,在现有的2#厂房内对年产3000吨绕包线产品项目生产线中的8条生产线进行扩建,购置浸漆设备、产品定型烘箱以及在线操作控制装备,建设成为绕包定型生产的一体化生产线。扩建完成后可新增年产绕包线1000吨,合计全厂年产绕包线4000吨。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使用自粘漆、绝缘漆进行浸漆、烘干过程产生的浸漆废气、烘干废气。 项目在浸漆槽、烘箱及连接区域设置局部密闭措施,仅预留检修口,浸漆废气、烘干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经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TA001)后经过1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达标排放。 危废库密闭设置,内设置负压收管道,废气经过负压收集后经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TA002)后经过15m高排气筒(DA002)有组织达标排放。 各废气具体产生情况如下所示: (1)浸漆及烘干废气 项目年使用绝缘浸渍漆4t/a,自粘漆3t,绝缘浸渍漆中主要有机成分为二*苯(35%),正*醇(2%),本次按照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烷总烃计)37%,二*苯35%进行计算,自粘漆中主要有机成分含量为10%,本次按照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烷总烃计)10%计算。考虑到项目有机废气主要产生环节在浸胶工艺及烘干工艺,按照有机废气在浸胶工艺挥发20%,在烘干过程挥发80%计算。 扩建项目浸漆工序及烘干工序均为自动化生产线,各浸漆槽盒状有加盖,铜线从槽体两侧小孔穿过,生产过程中所有浸漆槽体均完全密闭。扩建项目在浸漆槽、烘箱及连接区域设置局部密闭措施,仅预留检修口,浸漆废气、烘干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经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TA001)后经过1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达标排放。 其中浸漆工序中废气收集效率按照95%,有机废气处理率按照90%,风机风量设计为*m3/h(见下分析),年生产时间按照5000h计算,则浸漆过程产生的浸漆废气中非*烷总烃排放量为0.034t/a,排放速率0.007kg/h,排放浓度为0.564mg/m3;二*苯排放量为0.027t/a,排放速率0.005kg/h,排放浓度为0.443mg/m3。其中烘干工序中废气收集效率按照95%,有机废气处理率按照90%,风机风量设计为*m3/h(见下分析),年生产时间按照5000h计算,则烘干过程产生的浸漆废气中非*烷总烃排放量为0.135t/a,排放速率0.027kg/h,排放浓度为2.25mg/m3;二*苯排放量为0.106t/a,排放速率0.021kg/h,排放浓度为1.77mg/m3。 经过统计,DA001排放口排放的非*烷总烃排放量为0.169t/a,排放速率0.034kg/h,排放浓度为2.82mg/m3;二*苯排放量为0.133/a,排放速率0.027kg/h,排放浓度为2.22mg/m3。 (2)危险固废暂存库废气 本项目在1#厂房西侧新建1个20m2的危险废物暂存库,用于将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临时贮存起来等待运往有资质单位处置。根据工程分析可知,拟建项目产生的部分危险固废中含有一定量的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烷总烃计),因此拟建项目危废库密闭设置,在危险固废暂存库内设置负压收管道,设置1套风量为3000m3/h的集气系统,集气效率≥95%,用于收集挥发的有机废气;废气经过负压收集后经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TA002)后经过15m高排气筒(DA002)有组织达标排放。 按照年运行5000h计算,危险固废暂存库内的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烷总烃计)产生浓度约为50mg/m3,经收集吸附处理后的排放浓度约为5mg/m3。计算非*烷总烃排放量为0.075t/a,排放速率0.015kg/h,排放浓度为5.00mg/m3。 本项目浸胶废气、烘干废气经过负压密闭收集后经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TA001)后经过1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达标排放,危废库废气经过负压收集后经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TA002)后经过15m高排气筒(DA002)有组织达标排放。其污染治理措施可行。 2、废水 3、噪声 本项目通过设备减振、车间隔声、风机隔声罩等,达到隔声降噪的效果。 经采取上述噪声治理措施后,经预测,厂界噪声值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项目运营噪声对周边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废绕包材料为一般固废,收集后交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废漆桶、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交资质单位定期清运。 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应遵循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实行分类收集、分类处理,固废暂存场所防水、防晒、防风、防渗等安全防护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合理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 |||
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庐江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1-* | |
传真: | 0551-* | 通讯地址: | 庐 (略) (略) 交口庐江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