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46-*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利津县分局 电子邮箱:*@*ttp://**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滨南采油厂王庄油田至单家寺油田输气管线联络线工程 | (略) 利津县盐窝镇及利津街道 | 中国 (略) (略) 滨南采油厂 | 项目新建DN250输气管道4.7km,同时配套建设防腐、自控、通信等工程。拟建管道设计压力4.0MPa,运行压力2.2~2.4MPa,设计输气量为2.1×108m3/a。工程总投资675.*元,其中环保投资64.*元。 | (略) | (一)废气污染防治。施工期,按照《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018年1月24日)要求做好扬尘管控,控制施工区域、场地定期洒水抑尘,控制车辆装载量并采取密闭或者遮盖;使用满足《 (略) 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及修改单要 (略) 移动机械,禁止使用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有明显可见 (略) 移动机械,使用品质较好的燃油,加强设备和运输车辆的检修和维护;采用低毒无毒焊条、优质防腐材料等措施降低焊接烟尘、防腐废气的环境影响。本项目运营期正常工况下无废气产生。 (二)废水污染防治。施工期废水包括管道试压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管道试压废水沉淀去除杂质后用于周边洒水抑尘,剩余就近排至附近沟渠,禁止排入《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Ⅲ类或Ⅲ类以上水体;生活污水依托周边现有设施。本项目运营期正常工况下无废水产生。 (三)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从根本上降低源强;同时要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工作,减少运行振动噪声;整体设备要安放稳固,并与地面保持良好接触,最大限度地降低噪声源的噪声;施工期间限制大型载重车的车速,对运输车辆定期维修养护,减少或杜绝鸣笛;加强施工管理,施工现场设置隔声屏障等措施;施工时间安排在日间,禁止夜间施工。本项目运营期正常工况下无噪声产生。 (四)固废污染防治。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废料、定向钻废弃泥浆、生活垃圾。工程产生的土方用于回填管沟,达到调配平衡,不产生弃土;施工废料主要包括管线焊接作业中产生废焊条、焊接废渣、防腐作业中产生的废防腐材料等,部分可回收利用,剩余废料拉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堆放,由环卫部门处理;定向钻废弃泥浆委托专业单位拉运处置;生活垃圾暂存于施工现场临时垃圾桶内,由施工单位拉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本项目运营期正常工况下无固废产生。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和贮存过程中必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设置。 (五)生态环境保护。严格控制施工车辆、机械及施工人员活动范围,尽可能缩小施工作业带宽度,以减少对地表的碾压;采取边铺设管道边分层覆土的措施,减少裸地的暴露时间,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现场,使之尽量恢复原状。加强人员环保意识培训,提高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在生产生活中杜绝人为破坏植被的现象;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平整并恢复原貌。 (六)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 (七)污染物总量控制。运营期管道为密闭输送,无污染物排放。 (八)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要求,落实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在建设和投入生产或使用后,及时公开相关环境信息。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九)其它要求。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保措施。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施工期设立标志牌。严格落实报告书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你公司应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改进污染防治措施,今后如有更严格的环保要求、更严格的排放标准,你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
2 | *吨/年油田助剂、炼化助剂、水处理剂项目 | (略) 利 (略) (略) 交汇处(诚城·利津新材料产业园3号) | 广友(山东) (略) | 本项目不新增占地,购置现有厂区一处,总占地面积1634m2,总建筑面积1991m2,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1座(1F,建筑面积1455m2),办公楼一座(3F,建筑面积536m2),利用综合车间进行建设*吨/年油田助剂、炼化助剂、水处理剂项目,生产车间内拟设置搅拌釜、不锈钢搅拌釜、混料机、纯水制备系统等主要生产设备42台(套)。项目建成后规模达到年产*吨油田助剂、炼化助剂、水处理剂,其中油田助剂*t/a、炼化助剂*t/a、水处理剂*t/a。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德州 (略) | (一)施工期,加强施工期废气环境管理。根据《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采取洒水、遮盖等措施;采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严格控制施工废气;焊接机处设置焊接烟尘净化器,焊接烟尘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运营期,本项目铁离子稳定剂、稠化剂、减阻剂、交联剂、沥青分散剂生产过程投料工序及稠化剂混合搅拌、分装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废气经集气罩+软帘收集后由风机引入到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高15m、内径0.5m的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消泡剂、破乳剂、杀菌剂生产过程混合搅拌、分装工序产生的VOCs废气经集气罩+软帘引入1套“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高15m,内径0.4m的排气筒(DA002)排放。确保颗粒物废气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中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二级标准要求。确保VOCs废气有组织排放浓度和速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 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其他行业”Ⅱ时段VOCs的排放限值。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车间全密闭等措施,严格控制颗粒物、VOCs废气无组织排放,确保厂界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确保厂界VOCs废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区内VOCs废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中表A.1标准。 (二)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 (略) 排至利津县 (略) 进行处理。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一起, (略) 排至利津县 (略) 进行处理。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及利津县 (略) 进水水质标准。项目设备清洗过程不添加清洗剂,设备清洗废水存放于专用桶内,用于下次生产该产品时配料使用,生产过程无设备清洗废水外排,不产生地面清洗废水。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采取低噪声设备、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等措施,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标准要求。运营期,合理布局,采取低噪声设备、建筑物、防火墙等的阻隔及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四)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筒)内,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施工期,设备包装材料及废焊接材料收集后外售资源回收站。运营期,废包装袋(除废片碱包装袋)、破损包装桶(除三*醇胺、白油、戊二醛、聚*二醇包装桶)收集后外售,除尘器集尘、废布袋、废反渗透膜及地面清扫粉尘由环卫部门清运。破损包装桶(三*醇胺、白油、戊二醛、聚*二醇包装桶)、试验室废液、废化学品包装瓶、废片碱包装袋、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废沾油抹布和劳保用品暂存危废间,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固体废物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标准要求进行处置。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中相关要求进行处置。 (五)项目建成后颗粒物、VOCs的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0.053t/a、0.445t/a以内。 (六)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 (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关要求,做好土壤污染防治相关工作。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完善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 |
3 | 利页8HF井 | 山东省利津县北宋镇刘城村西侧210m处 | 中国 (略) (略) 油气勘探管理中心 | 本次新钻利页8HF井1口,设计钻深5562.37 m。项目总投资6674.*元,其中环保投资278.*元 | (略)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按照《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48号)的要求,严格控制施工扬尘污染。采取洒水、遮盖等措施;采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严格控制施工废气;焊接机处设置焊接烟尘净化器,焊接烟尘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二)施工期,本项目试油废水通过罐车拉运至滨一联合站内采出水处理系统,经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中水质标准后回注地层,无外排。生活污水全部排至环保移动厕所,定期清运。所有拉运处理污水需做好污水产生、运输台账。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采取低噪声设备、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等措施,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昼间70dB(A),夜间55dB(A))。 (四)施工期,生活垃圾暂存于施工场地临时设置的垃圾桶内,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钻井过程采用“泥浆不落地”处理工艺,一开、二开、三开导眼段钻井液使用水基钻井液,产生的固废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由专业单位无害化处理,三开主井眼段钻井液使用合成基钻机液,产生的固废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压裂返排液由罐车拉运至滨一联合站内采出水处理系统,经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中水质标准后回注地层,无外排;不可利用的废防渗材料属于危险废物,统一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设备保养、维护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属于危险废物,在井场危废暂存间内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须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须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五)严格控制施工车辆、机械及施工人员活动范围,尽可能缩小施工作业带宽度,以减少对地表的碾压。提高工程施工效率,减少工程在时间与空间上的累积与拥挤效应。妥善处理处置施工期间产生的各类污染物,防止其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影响,施工完成后即时清理现场做好生态恢复工作。 (六)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 (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关要求,做好土壤污染防治相关工作。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完善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