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潼南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
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略) 潼南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示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3年5月30日—2023年6月6日。环评文件全本查询方式:http://**_25376/zwgk_25192/,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q.com,传真:*。通讯地址: (略) 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春阳街252号,邮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重庆华电潼南一期2×500MW级气电工程 | (略) 潼南区高新首开区 | (略) 重庆分公司 |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 (略) | 建设内容:本期工程主机配置2套“一拖一”多轴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纯凝调峰发电机组,主要 (略) 的M701F5型燃气轮机,2台三压再热余热锅炉,2台三压再热纯凝式汽轮机、4台发电机以及1台65t/h的燃气启动锅炉;配套建设烟气脱硝装置。规模:本项目规划容量4×500MW级燃气发电机组,本工程拟建2×500MW级燃气发电机组,留有供热条件。投资: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8922万元,环保投资占比3.68%。 | 1、废气:(1)余热锅炉:2台。本工程燃料采用洁净的天然气,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烟尘、SO2、NOx。本工程燃机采用低氮燃烧器,锅炉出口NOx不超过50mg/Nm3,余热锅炉设置SCR烟气脱硝装置,脱硝还原剂为尿素,脱硝效率不低于60%,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控制在20mg/Nm3。本期机组利用烟囱将烟气引入较高的大气层扩散稀释,以降低污染物的落地浓度,烟囱高度60m。(2)启动锅炉:1台。未采用除尘、脱硫、脱硝技术,烟囱高度15m。 采取上述措施后燃气轮机烟囱各污染物中颗粒物、SO2、NOx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23-2011)中以气体为燃料的燃气轮机组中相关要求,燃气锅炉烟囱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8-2016) (略) 地方标准第1号修改单中新建燃气锅炉排放浓度限值要求。2、废水:本工程采用分流制排水系统,根据排水水质及其处理特点拟设置雨水排水系统、循环水排水系统、生活污水排水系统,排水系统均为独立管网。厂区雨水经雨水排水管道收集后,就近排 (略) 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厂区生活污水管道收集排入工业园区拟建污水处理厂;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和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运行产生的超滤反洗排水回用于循环水系统补水;锅炉排污水回用于循环水系统回用;循环水排水部分回用于道路冲洗和主厂房及余热锅炉杂用水,其余部分排至工业园区拟建污水处理厂处理;一级反渗透装置排放的浓水排至工业园污水处理厂。非经常性锅炉清洗废水由站内500m3非经常性废水贮存池收集,经人工加药调 (略) 外运处理。3、噪声:燃气发电机组选用低噪声设备;主厂房设置吸隔声墙体和隔声门窗,屋顶风机设消声器;锅炉过渡段烟道及烟气扩散段采用吸隔声紧身包裹;机力冷却塔进风口设置消声器排风口设置声屏障;各类水泵等室内布置,且设置隔声门窗;变压器区域及部分厂界设置隔声屏障;厂界设置声屏障等。 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4、固废:分类收集。废润滑油、废催化剂等危废暂存于厂内危废暂存间,最终交由危废资质单位处置;正常运行中无废变压器油产生,事故工况下废变压器油排入事故油池;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含油抹布和劳保用品混入生活垃圾处理。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