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和扶贫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黑扶组字〔2019〕13号)和《关于切实加强和规范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管理的若干意见》(黑乡振发〔2023〕19号)的通知要求,经村级申报、镇级审核、项目论证等程序,严格履行项目库入库程序,现将进一 (略) 2024年乡村振兴项目库进行公示(详情见附表),公示期限10天。
如有异议, (略) 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0457-*,全国监督电话:*;
受理部门: (略) 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通讯地址: (略) 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