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
目前,鉴于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项目和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示范区巩固提升资金项目结余资金为257.*万元;县委组织部实施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元,涉及扶持10个村,经市级审核有东田村、西闫庄等2个村属于组织系统“D”档村、魏家庄属 于居委会,需要进行调整,每村*元,共计*;两项共计需调整资金407.*万元。另外,2024年5月14日,省又下达中央衔接资金*元;我们两部门根据实际制定了项目实施计划,具体安排如下:
一、调整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项目和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示范区巩固提升资金项目
(一)调整平乡县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项目和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示范区巩固提升资金项目结余资金为257.*万元,具体为:平乡县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项目内 (略) 及路灯建设项目,总预算资金2634.*元,经招投标后结余资金为201.*万元;平乡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示范区巩固提升资金项目内的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预算资金*元,经招投标后结余资金为56.*万元;两项共结余资金257.*万元。拟调整为如下项目:
1. (略) 硬化项目。投入资金237.*万元。帮助重义疃、封洪康、王家桥、张田庄、张第二疃、梁里马等6个共翻建街道9560平方米、新建街道632.5平方米、硬化巷道1919.06平方米、铺设面包砖便道*平方米。项目实施后,可使项目村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改善,村民获得感、认可度进一步提高。
各项建设标准如下:
(1) (略) (街道)建设标准:面层为18cm厚C30混凝土;基层为15cm厚含灰量12%灰土。施工程序为:原路面开槽。标准为宽度两 (略) 面25cm,深度为15cm; (略) 槽和拌合灰土。标准为原槽拌合、基 (略) 面宽50cm;铺路面;培路肩。路 (略) 面两侧总宽50cm;包含模板、路面切缝、灌缝、 (略) 基养生等。财政评审单价117元/平方米。
(2) (略) (包括翻建街道)建设标准:面层为18cm厚C30混凝土;基层为15cm厚含灰量12%灰土。施工程序:破除并外运15cm厚 (略) 面;路基开挖,宽度两 (略) 面25cm,深度为15cm;路床整形碾压和拌合灰土。标准为原槽拌合灰土,基 (略) 面宽50cm;铺路面;培路肩。路 (略) 面两侧总宽50cm;包含模板、路面切缝、灌缝、 (略) 基养生等。财政评审单价122元/平方米。
(3)铺设面包砖便道建设标准:面层为10cm*20cm*6cm规格的便道砖;垫层为10cm灰土(灰剂量10%)+2cm的1:2水泥砂浆垫层。施工程序:开槽(深度10cm), (略) 槽(补齐所需土方, (略) 槽)、做灰土(灰土拌合后进行摊铺)、铺水泥砂浆垫层、铺设便道砖。包含养生等。财政评审单价65元/平方米。
(4)硬化巷道建设标准:面层为10cm厚C25混凝土;基层为10cm厚含灰量10%灰土。施工程序:路基平整深翻,厚度为10cm,路床整形碾压,原槽拌合灰土基层,浇 (略) 面,包含模板、路面切缝、灌缝、 (略) 基养生等。财政评审单价70元/平方米。
2.项目管理费。投入资金*元。用于本次实施 (略) 建设项目(*元)和农业产业配套设施项目(*元)的前期设计、评审、招标、监理以及验收等与项目管理相关的支出。
(二)调整平乡县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项目内的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涉及调整资金*元,拟调整为如下项目:
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投入资金*元,将原魏家庄、东田村、西闫庄等3个村的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调整为邓家桥、南周章、南董庄村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每村计划投入资金*元,分 (略) 邓家桥村建设村级仓储约600平方米,在节固镇南周章村建设村级仓储约1000平方米,在平乡镇北门村建设的村级仓储约4300平方米(6村合建)原属于西闫庄村产权调整为南董庄所有,建设内容不变。
(三)调整平乡县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的实施主体。按照中共平乡县委、县人民政府向省、市备案的《2024年度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扶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实施方案》,调整项目实施主体,由县委组织部调整至涉及村主管乡镇。县委组织部牵头抓总职责,协调相关部门制定工作方案、统筹工作安排,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督促检查、跟踪监督,推动各项扶持政策落实落地。
二、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计划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冀财农﹝2024﹞39号)下达中央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元,该资金计划实施项目如下:
农业产业配套设施项目1个。项目投资*元,为前马庄、史第二疃、张田庄等16个村安装125型防渗管道*米、22K潜水泵2套、25K潜水泵9套、30K潜水泵13套、铺设喷灌1830亩。
巩固脱贫效果:一是有效增加水浇地面积5000亩;二是单位面积每亩增产100公斤,年可增产50吨粮食作物,年增收*元;三是增加脱贫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
三、项目实施方式
(一)严格落实项目公告公示制度。为强化项目资金的监管,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责任单位可依照河北省乡村振兴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衔接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的通知》(冀乡振联﹝2021﹞17号)文件,做好项目的公告公示工作。
(二)严格落实绩效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好财政部等6部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财农〔2021〕122号)和《河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冀财农〔2021〕136号)的要求,组织实施好全过程的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快项目资金拨付力度。本计划涉及项目要在2024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项目责任部门要从谋划、前期、开工、建设、投产等各个环节从严进行全过程监管,并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建立资金支出和项目实施督办机制,有序推进项目实施和预算执行,确保项目质量达标,防治管理不善等导致工程拖延、项目烂尾。
(四)严格执行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所有项目建设完成后,均须执行《平乡县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细则》(平政办发〔2021〕12号)文件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稳妥推进符合条件的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做好资产移交,并纳入相关管理体系。经营性资产管护经费原则上从经营收益中列支。公益性资产要完善管护标准,由相应的产权主体落实管护责任人和管护经费。
根据冀财农〔2023) 34号文件《河北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现提交县政府对调整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项目、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示范区巩固提升资金项目及安排第二批项目实施计划予以审批。
妥否,请批复。
附件1:平乡县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项目、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示范区巩固提升资金项目调整实施计划表
附件2:平乡县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项目规划实施计划表
附件3:平乡县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 (略) 硬化项目建设清单
附件4:平乡县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业产业配套设施项目建设清单
平乡县农业农村局
平乡县财政局
2024年7月15日
附件1:2024年度调整第一批项目实施计划表(预算用).xls
附件2:平乡县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项目规划实施计划表(修改版).xls
附件3:平乡县2024 (略) 硬化项目建设工程量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