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19日辉南县方元水泥制品厂根据《辉南县方元水泥制品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验收小组由工程建设单位及特邀3名专家(名单附后)组成。验收小组现场查看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得出如下结论: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位于辉南县杉松岗镇岗前村。
建设内容:总占地面积为24176.2m2,厂区为租用。
建设规模:年产水泥槽50000m。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1年8 (略) 华浩 (略) 编制的《辉南县方元水泥制品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略) 生态环境局辉南县分局于2021年9月3日以辉环审字[2021]13号文对该环评报告表予以批复。
经调查,目前该项目暂未申领排污许可证;今后将按照国家的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
经核实,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记录。
(三)投资情况
本次工程实际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占总投资的7.5%。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包括本项目主体改造工程、附属设施等环保设施与环评报告、批复是否一致。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和与建设单位核实,无工程变动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发酵后用作农田肥料,搅拌机清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产品加工,锅炉排污水为清洁废水,用于厂区地面降尘。
(二)废气
本项目碎石、沙子等原料在堆放过程中会产生扬尘,采用苫布遮盖,装载点、卸料点设置洒水抑尘设施,装卸均采用机械操作,减少人为抛洒,厂区内运输道路及厂区外附近运输道路实施洒水抑尘,道路清扫、降低车速,不会造成较大范围粉尘污染。
本项目在物料搅拌工序采用一体封闭设备不会产生搅拌粉尘,水泥储存在水泥罐中,水泥储罐顶呼吸孔都安装了一台布袋除尘器。
本项目采用1台生物质锅炉用于产品蒸汽养护,锅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直接排放。
本项目钢筋笼焊接时会产生焊接烟尘,焊接烟尘通过车间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去除效率为60%),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经高于屋顶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噪声,企业选购低噪变频音设备,设备底部加减振垫等措施降低传播途径的噪声。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的生活垃圾、锅炉烟气布袋除尘灰、破损产品、沉淀池沉淀、锅炉炉灰、废钢筋、废焊条、脱模剂废包装袋。生活垃圾收 (略) 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锅炉烟气布袋除尘器粉尘外卖综合利用;破损产品定期外卖个人;沉淀池沉淀物回用于生产;锅炉炉灰定期外卖综合利用;废钢筋定期外卖;废焊条定期外卖;脱模剂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项目固废物得到合理地处理/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根据调查,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发酵后用作农田肥料,搅拌机清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产品加工,锅炉排污水为清洁废水,用于厂区地面降尘。因此,本次验收不对其进行监测。
2、废气:验收监测期间,锅炉烟气中烟尘、SO2、NOX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水泥罐呼吸孔有组织粉尘排放的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的标准。
焊接烟尘排放的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排放标准。
厂界无组织排放的粉尘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的标准。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要求。
食堂油烟排放的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二级排放标准。
3、厂界噪声: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4个监测点,其昼间、夜间监测结果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验收期间,本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的生活垃圾、锅炉烟气布袋除尘灰、破损产品、沉淀池沉淀、锅炉炉灰、废钢筋、废焊条、脱模剂废包装袋。生活垃圾收 (略) 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锅炉烟气布袋除尘器粉尘外卖综合利用;破损产品定期外卖个人;沉淀池沉淀物回用于生产;锅炉炉灰定期外卖综合利用;废钢筋定期外卖;废焊条定期外卖;脱模剂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项目固废物得到合理地处理/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监测结果,本项目未对周边地表水、环境空气环境质量造成影响,厂界噪声达到验收执行标准,项目固废物得到合理地处理/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六、验收结论
经专家组审阅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和现场检查情况,认定该项目环境监测单位出具的监测报告可信、验收技术资料齐全,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影响评价报告表批复所规定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外排污染物符合达标排放要求,达到竣工验收要求。验收组经认真讨论,一致认为该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符合竣工验收条件,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可正式投入使用。
七、建议和要求
1、加强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维护、运行管理工作,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2、加强厂区道路路面管理,定时采用洒水车对厂区路面进行洒水降尘。辉南县方元水泥制品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