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B*L/2024-* | 发布机构: |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额济纳旗分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行政审批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 | 2024-08-08 | |
公文时效: |
- 发布日期:2024-08-08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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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8月8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 ||||||
公示时间 | 2024年8月8日起5个工作日 |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间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
1 | 额济纳旗 (略) 储配煤及*吨洗煤厂项目 | 内蒙古阿拉善盟额济纳旗赛汉陶来绿色低碳产业园区 | 额济纳旗 (略) | |||
项目概况 | 项目类别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众参与情况 | |||
本项目坐标为:北纬100°31′42.703″,东经41°56′55.272″。本项目总投资*万元,总占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主要新建原煤棚4座、配煤棚1座、精煤棚1座、中煤矸石棚1座共计*平方米;新建洗煤厂主厂房、准备车间、浓缩车间、维修车间、化验室等及其他附属设施共计5800平方米;新建厂区办公楼、生活楼、综合楼、库房、门卫、配电室、消防泵房及消防水池、磅房及地磅等配套附属设共计*平方米;新 (略) 、停车场、厂区围墙等辅助设施。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7.48%。 | 报告表 | 内蒙古 (略) |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一)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在施工期间对车 (略) 面实施洒水抑尘, (略) 、设置围墙,运输车辆必须做到净车进出场,应采用封闭车辆运输,采取密封存储、用防尘布遮盖等措施。原煤装卸、堆存引起的粉尘通过原煤棚采取全封闭彩钢结构管理降低粉尘扩散;原煤转运产生的粉尘通过在输煤走廊设置密封刷和喷淋装置进行降尘;原煤配煤过程产生粉尘通过配煤车间密闭,并设置固定式远程射雾器洒水装置进行降尘;洗选产品精煤、中煤、矸石、煤泥堆存及装卸产生的粉尘均采用全封闭式彩钢结构;准备车间的筛分、破碎粉尘通过把破碎机、分级筛设在密闭厂房内,本项目在破碎及筛分工段上方设置1套集气,经收集后合并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简排放。 (二)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施工人员生活废水排入防渗化粪池,预处理后拉运至额济纳旗达来呼布镇污水处理厂。 (三)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标准。运营期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会产生少量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其中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点堆放,定期运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尽量采取回收利用资源化方式处理,不能回收利用运往建筑垃圾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处置。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煤矸石和煤泥暂存至中煤、矸石大棚后进行合理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 (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六)落实并优化《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 | ||||||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采取信函、传真或留言方式,向我局提出建设项目审批的有关意见和建议,请注明“对某项目环评审批的意见或建议”,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者邮箱等),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 ||||||
受理单位 |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额济纳旗分局 | |||||
邮政编码 | * | |||||
邮寄地址 |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额济纳旗分局 | |||||
传真电话 | 04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