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XCG-JZ-*-1 采购人(全称): (略) (略) (*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农 (略) (*方) 为了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2)项目名称: 20 (略) 福寿螺防控药剂采购(70%杀螺胺*醇胺盐) (3)采购计划编号: NXCG-*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20 (略) 福寿螺防控药剂采购(70%杀螺胺*醇胺盐) | 化学农药 | 50克/包 | 包 | * | * |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万*仟*佰***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天内交货,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2 履行地点:*方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中标人负责产品到交货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由于搬运、装卸、吊装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2、中标人负责产品在交货签收前的保管。 3、中标人应保证产品包装完整,到达指定的交货地点前未拆封。 1.4、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送货通知后,按采购人要求运送至玉潭、城郊、白马桥、历经铺、夏铎铺、金洲、沩山、巷子口、龙田、沙田、黄材、横市、双凫铺、大成桥、回龙铺、喻家坳、煤炭坝、菁华铺、双江口、坝塘、资福、灰汤、东湖塘、花明楼、道林、大屯营、老粮仓、流沙河、青山桥等29个乡镇街道,货物经乡镇街道农办负责人现场验收合格后统一签收,中标人不负责现场保管责任,现场卸货由中标人承担。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按实结算 4.2 收款账户: 中国 (略) (略) 西子花苑支行(湖南农 (略) :*93)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方在收到*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1、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或行业、企业)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2、整体项目质保期要求一年。 3、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2.1项目验收国家、省、市、县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省、市、县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2采购人对中标人配送的产品每批次抽取2个或以上样品,送有检测资质的2家或以上部门(原则上一个部门检测一个样品)同时进行有效成分含量、计量等产品质量内容检测,如有一个或以上样品检测出有效成分含量不合格,再进行第二次抽样检测。如第二次检测仍有一个或以上样品不合格,则该批次产品视为不合格产品。如检测中,只计量不足者,则按总采购量由中标人补足。采购人有权将伪劣产品移交农业执法大 (略) 理,项目合同终止。采购人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投标人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正常抽样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2.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 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如为采购人原因造成的,由采购人承担。 2.4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签署验收证书后,产品才视为验收合格,并开始计算质量保证 期。 6.**双方的权利与义务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 (略) 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方不得 (略) 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略) (略) 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1、技术支持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3、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方(公章): | (略) 政府招标采购人(*方) (略) | *方(公章): | (略) 政府招标供应商(*方) (略) | 地址: | (略) 玉潭街 (略) 221号行政第 (略) | 地址: | (略) 长远华樟名府1530号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