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西夏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批复西夏区镇北堡镇酒庄及民宿区供水管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函》已收悉。根据《 (略) 西夏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2023年 第2期)会议精神及报送的相关要件资料,同意你单位实施西夏区镇北堡镇酒庄及民宿区供水管网建设项目。现将西夏区镇北堡镇酒庄及民宿区供水管网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306-*-19-01-*)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址:项目位于西夏区镇北堡镇镇苏路以西,振兴路以东区域。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涵盖10座规划建设的酒庄和两个民宿区。建设内容包括铺设De250输配水主管2460m,De200供水管道7250m,De160供水管道245m,砌筑钢筋混凝土矩形水表井13座,钢筋混凝土给水阀门井20个,泄洪沟渠道铺砌810㎡,以及排气井、排泥井等。
三、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502.0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51.81万元,其他费用26.3万元,预备费23.91万元。项目资金来源按照西夏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及资金调整方案执行。
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 第712号)《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略) 令 第713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 (略) 政府投资管理实施细则》(银政办发〔2020〕66号)的相关精神执行。
四、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请你单位在建设中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并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五、在项目建设中,请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
六、接此批复后,可开展项目其他前期工作,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项目完工后,请及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专项验收和审计部门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最终报辖区发改部门进行竣工验收。
七、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略) 西夏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6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