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30日-2023年9月5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17-*
地址:营山县一环路 (略) 营山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受理并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仓钛科技零部件生产项目 | 四川营山经济经开区 | 四川 (略) | 四川天 (略) | 购置压力机、台钻、液压机、数控机床、四轴冲压机器人等主要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年产固定板移动板风叶1500万件、配重板500万件、外盖500万件、蹄块1750万件、摩擦片1000万件,对外热处理零部件3万t/a。 | 1.大气。抛光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的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2.废水。生活污水经过预处理池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排入营山县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合理布置厂房和设备的位置,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采取隔声减震措施,生产厂房密闭。 4.固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每日清运;废润滑油、含油废物、废切削液、废原料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5.土壤及地下水。厂内实行分区防渗。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