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城县交通技术监控设备采购项目监控立杆设备采购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庆城县交通技术监控设备采购项目监控立杆设备采购项目采购人为[ (略) 庆阳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 采购内容
【庆城县交通技术监控设备采购项目监控设备购置,包括H6.5L10米八角对角监控杆、H6.5L7米八角对角监控杆、H7.5L12米八角对角监控杆、17套监控箱+33个标识牌等。】
二、 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本项目由庆城县公安局交通交通警察大队发函指定供应商。符合《关于印发中国电信集团采购管理办法条文解释(2021版)的通知》(中国电信采供〔2021〕11号)的第十九条:【单一来源采购的适用范围】第二款【各类情形的说明】中第七类情形第五项“DICT 项目中已确定供应来源的产品或服务”;建议本项目采用事前公示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与“ (略) (略) 授权 (略) (略) (略) ”进行定向谈判。】
三、 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 (略) (略) (略) 】
四、 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http://**)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4月18日,共3天。
五、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祁经理】,【*】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秦经理】,【*】
【异议接收邮箱:【*@*89.cn】】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应【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
采购人: (略) 庆阳分公司
日 期: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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