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甬莞-莞佛高速公路常平至虎门段(起点至莞樟路互通K26+275) |
建设地点 | 项目起点东接甬莞高速惠常段,向西经常平镇、大朗镇,终点止于大朗镇石厦村莞樟路互通起点K26+275。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东 (略) |
项目概况 | 本路段起点位于主线原常虎高速和惠常高速分界点(桩号K16+613),向西上跨东深路(设东深互通),与从莞深高速相交(设常平枢纽互通),上跨新城大道(设常平互通),继续向西止于主线莞樟路互通以东0.78km(桩号K26+275),东段全长9.662km。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生态:通过对施工人员、施工机械和施工车辆规定严格的活动范围、合理安排施工进度、规划土方堆置场、有次序地分片动工等措施,可将本次施工对沿线生态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水平。施工期废水:施工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到施工场地内。施工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低噪声新技术,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施工时安装临时围蔽遮挡。施工废气:施工过程洒水抑尘;施工现场采取防尘、喷水、覆盖等措施;运输车应采取防洒设备;及时清理施工路面的泥土。营运期噪声:对敏感建筑物采取声屏障和隔声窗相结合的降噪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施工期生态:通过对施工人员、施工机械和施工车辆规定严格的活动范围、合理安排施工进度、规划土方堆置场、有次序地分片动工等措施,可将本次施工对沿线生态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水平。施工期废水:施工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到施工场地内。施工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低噪声新技术,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施工时安装临时围蔽遮挡。施工废气:施工过程洒水抑尘;施工现场采取防尘、喷水、覆盖等措施;运输车应采取防洒设备;及时清理施工路面的泥土。营运期噪声:对敏感建筑物采取声屏障和隔声窗相结合的降噪措施。 |
公示时间 | 2024-02-02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 |
联系电话 | * |
通讯地址 | (略) 南城街道宏伟二路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附件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