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块概况
(略) 水步镇水步大道108号之一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 (略) 水步镇水步大道108号之一,调查地块占地面积约6042.92m2,中心坐标为:112.*°E、22.*°N。
二、地块使用历史和现状
1997年以前,地块使用 (略) 国土资源局;1997年和1998年, (略) (略) 国土资源局征用该地块,用于开展工业,但实际并未开展;直至2022年10月,该 (略) 土地储备中心无偿收储并无偿拨给广州大学台山附属中学使用。据调查,2010年开始,属于广州大学台山附属中学围墙范围,但由于该地块至今未办理土地证明文件,故广州大学台山附属中学未在地块范围内建设任何项目,2017年中,广州大学台山附属中学在地块内东侧搭建了一个铁棚,地面作硬底化处理,主要用于存放学校的桌椅等杂物,不含任何液态物品,2020中,地块内东侧堆放了两个集装箱,作为教学楼施工人员的休息点,2021年中,清除上述两个集装箱,广州大学台山附属中学建校以来,为防止过高的杂草引来蛇鼠等,危害师生安全,故不定期会对地块内东侧进行除杂草的工作,除杂设备为推土机,期间未使用任何化学药剂,无外来填土输入地块内。
三、地块远期规划
根据《 (略) 区及工业新城总体规划》可知,调查地块土地利用规划为中小学用地(A33)。
四、地块调查的开展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暂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试行)(粤环办〔2020〕67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编制了《台山市水步镇水步大道108号之一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作为判断该地块是否存在土壤环境风险,建设用地土壤环境是否安全的依据,为后期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和污染地块土壤修复等提供科学参考。
五、调查结论
结合污染识别结果,本地块可以认定为无污染和污染隐患的地块,本次调查地块环境状况在可接受范围,满足中小学用地(A33)要求,同时根据《关于印发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土壤环境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东环[2018]310号)文件要求,本地块不属于 (略) 级关注地块,故不需要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六、用地单位及调查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用地单位:广州大学台山附属中学
联系人:李先生
调查单位:广东 (略)
联系人: 陈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