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阜阳富龙 (略) 石灰石、粉煤灰细磨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阜阳富龙 (略) 石灰石、粉煤灰细磨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和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颍东区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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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略) 颍东区政务服务大厅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2024年1月15日
项目名称:石灰石、粉煤灰细磨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阜阳富龙 (略)
建设地点: (略) 颍东区颍东路381号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阜阳 (略)
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 (略) 颍东区颍东路381号,项目利用厂区现有闲置空地进行建设,新增1套石灰石、粉煤灰细磨加工生产线,配套建设球磨机、选粉机、筒仓等相关配套设备。项目占地面积约1000m2,配套建设供配电、给排水、环保设施等公用及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可年细磨约5万吨石灰石磨粉、5万吨粉煤灰磨粉的生产规模。
工程总投资和环保投资: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9.5万元,占总投资的2.98%。
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食堂废水经现有隔油池处理,汇同生活污水经现有化粪池处理,后进入颍东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废水排放可满足颍东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要求,对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包括石灰石原料卸料粉尘、石灰石原料上料粉尘、筒仓呼吸粉尘、细磨粉尘、车辆运输扬尘以及食堂油烟等。石灰石原料上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风机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排气筒排放;各筒仓呼吸粉尘经各筒仓顶部自带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仓顶呼吸口排放;对球磨机出料口和出料斗密闭设置,细磨粉尘经密闭收集后经风机引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经过排气筒排放。石灰石堆场采用封闭式结构,地面硬化,堆场顶部设置自动喷淋设施;厂区道路硬化,洒水车定期洒水;对运输物料进行加盖帆布并限制车速、禁止超载等。通过上述污染防治措施,各项废气均能达标排放,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提升机、球磨机、选粉机等设备及废气治理风机。通过基础减振、严格订购高噪声设备要求、局部隔离高噪声设备、加强维修管理、合理布置绿化等措施,厂界噪声贡献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南厂界临交通干线一侧可满足4类标准,项目运营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其中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收集粉尘,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手套。一般固废:收集粉尘的主要物质均为硅钙物质,收集粉尘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手套收集后暂存于厂区现有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土壤及地下水
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控遵循“源头控制、分区防控”的原则。项目可能会对地下水、土壤造成污染的区域主要是危废暂存间、隔油池和化粪池所在位置。厂区现有危废暂存间已做重点防渗处理,隔油池、化粪池已做一般防渗处理,生产车间、石灰石堆场、筒仓区域做简单防渗区。落实各项防渗措施,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避免污染地下水和土壤,项目不会对区域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我局在颍东区政府网站发布了项目受理公示,公示期限内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