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项目名称:安徽建筑大学新南园餐厅(科技孵化中心)电梯采购安装项目
原项目编号:2024AFAAZ#
原公告日期:2024-12-27
安徽建筑大学新南园餐厅(科技孵化中心)电梯采购安装项目答疑公告1
各投标人:
安徽建筑大学新南园餐厅(科技孵化中心)电梯采购安装项目(项目编号:2024AFAAZ#)答疑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人业绩仅第23页“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对业绩证明材料提出需提供合同及监督检验报告要求,而第54页“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投标人业绩”并未明确所需要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鉴于单个#业绩所涉及的电梯台数太多,3个评分业绩所需提供的全部监督检验报告所需内存过大,影响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生成电子标书。
请问,此处的3个评分业绩证明材料是否可以如“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一样,提供合同扫描件及不少于一台电梯监督检验报告扫描件并提供业绩全部电梯验收完成的承诺函?
答:执行原招标文件。
2、业绩部分: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所投品牌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元的电梯供货及安装业绩。(提供合同和至少一台电梯监督检验报告扫描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投标人业绩中要求: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每具有一个与本次所投电梯品牌相同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元的电梯供货及安装业绩得2分,满分6分。
注:1、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投标人与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签订的合同为准;一个项目下分别签订的供货合同及安装合同可合并计算,金额按一个业绩计算,不作为两个业绩计算;电梯业绩品牌需与本次投标电梯同品牌;若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商名称和(或)电梯品牌发生变更的,需提供工商注册变更证明和(或)制造商品牌变更说明函,则原品牌视为满足本次招标要求。2、符合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需要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3、资格业绩与评分业绩不可重复计分。
因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所投品牌电梯电梯供货及安装业绩,且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元。首先业绩不允许设定特定时间、特定金额,另外投标人所投品牌业绩。本评分业绩含有多个特定设置,属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众所周知投标人业绩中在近3年同一电梯品牌项目中,且具备验收合格的投标人极少,排斥众所潜在投标人。建议在业绩部分能否采用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投标品牌制造商每具有一个与本次所投电梯品牌相同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元的电梯供货业绩。
答:执行原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P83:技术文件评分标准,“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运行平稳度:根据所投梯型的限速器、缓冲器及安全钳的原厂、原品牌技术先进性.......”
问:根据招标文件电梯参数,有载货电梯,因为目前主流品牌货梯的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都不是原厂原品牌,请问该评分项中的所投梯型,是否包含货梯?或者该台货梯能否用客梯替代?
答:所投产品,符合招标参数即可。
4、问题2:招标文件P55,制造商技术实力:
根据本招标文件中扶梯参数,提升高度仅为5.4m和6.0m,此项要求电梯制造商具备生产自动扶梯提升高度大于等于30m,才能获得满分, (略) 场调研,此评分有倾向性,不利于其他品牌公平竞争,建议修改为:
所投品牌电梯制造商具备生产自动扶梯提升高度(H)能力进行评分:
①H≥24m的,的3分;”
②20m≤V<24m的,得2分;”
③V<20m的,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如果证书不体现等级或许可梯速的,须同时提供相关型式试验报告予以佐证。
答:执行原招标文件。
5、问题3:依据招标文件P107,
该项招标中要求货梯载重仅仅只有1000KG,因为此井道尺寸、载重及速度,建议采用客梯替代货梯最为合适,请问是否可行?
答:所投产品,符合招标参数即可。
注:此答疑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招标文件描述 (略) ,均以本次公告为准。
(一)招标人:安徽建筑大学
地址: (略) (略) 义城 (略) (略) 交口西南角
联系人:冷老师
电话:0551-#
(二)招标代理机构:鼎信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港澳广场A座17-20层
联系人:袁成
电话:#
2024年12月31日
0天0小时8分11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2024-12-31
- 交易中心见证通过2024-12-310天0小时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