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土资[ * ]预 * 号
建设项目名称 | (略) 植物园 * 期 | |||
建设用地单位 | (略) 省 (略) (略) | |||
土地用途 | 公园与绿地 | 建设地点 | (略) 区 * 都镇福口村南侧、霍童溪两侧区域 | |
拟用地面积 | * . * 公顷 | 其中耕地 | 6. * 公顷 | |
拟用地方式 | 划 拨 | |||
预 审 意 见 | 1、该项目建设用地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用地政策。 2、该项目拟用土地 * . * 公顷,其中农用地 * . * 公顷(包含耕地6. * 公顷)、建设用地6. * 公顷、未利用地2. * 公顷。 3、该项目用地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4、该项目建设必须 (略) (略) (选字第 *** 号)建设项目选址意 (略) 。 5、该项目经批准后,应按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 (略) (略) * 日 | |||
(本用地预审意见书仅作为报批立项使用,有效期2年,逾期作废,用地单位在建设项目立项后,必须抓紧有关前期工作,按规定及时报批用地,用地经批准并领取《建设用地批准书》后方可开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