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贵州省财政厅 (略) 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补助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3〕172号)文件精神,在独山县国有林场基 (略) 18林班(小地名:架桥)种植木本油料植物(山桐子)500亩。
2024年2月26日委托“中纳 (略) ”对项目进行招标,经过竞争性磋商,最终以115.#元中标价,确定“贵州紫 (略) ”为项目施工单位。
合同签订时间为2024年3月14日,项目已完工和验收合格,根据合同约定需要支付工程尾款,项目共计#佰###万#仟#佰###元(¥#元),扣除已经支付的#佰##万零#佰##元#角#分(¥#.65元),本次还需支付#万#仟#零#元#角#分(¥#.35元)。待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尾款。
现予以公示10日,如有不实,请向独山县国有林场据实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5日—2024年11月24日
监督电话:0854-#(独山县国有林场)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
联 系 人:白加艳
独山县国有林场
2024年11月15日
初审:唐荣华
复审:朱莎
终审:何可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