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MASCG-3-F-G-2024-034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当涂县太白镇周家地块边坡治理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 将原采购文件中“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增加:
34 | “政采贷”融资指引: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在取得政府采购成交通知书后,可访问安徽省 (略) “金融服务模块”进入“融资服务”, (略) 或者金融机构。 成交供应商签署政府采购合同后,登录“徽采云”金融服务模块,选择意向产品进行申请,并填写相关信息,“徽采云”金融服务模块将供应商融资申 (略) 、意向金融机构。 |
(二)将原采购文件中“第四章 采购合同格式”的“8、违约责任”中:
(1)*方延期付款(有正当拒付理由除外),应向*方偿付拖欠款项的违约金,金额每日按逾期款金额的万分之三计算。
(2)*方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方赔偿损失。经*方同意继续履行合同的,*方可从应支付给*方的货款中获得经济上的赔偿金,其标准为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额的万分之三计算。
①*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施工完成;
②*方完成的工程经验收不合格,或验收后出现质量问题。
(3)如果*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方应向*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4)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不能补偿对方损失时,双方有权向对方追索实际损失的赔偿金。
(5)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使*方延迟施工,或者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影响*方履约,可不执行违约责任条款,由双方协商解决。
更正为:
(1)*方无正当理由拒付合同款的(或因*方原因导致终止合同的),*方应向*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因*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合同的,*方应按照*方实际损失情况予以赔偿或补偿。
(2)*方延期返还履约保证金或延期支付合同款(不可抗力除外),应向*方偿付延期款项的违约金,金额每日按逾期款金额的万分之三计算。
(3)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使*、*方无法履约,可不执行违约责任条款,由双方协商解决。
(4)*方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方赔偿损失。经*方同意继续履行合同的,*方可从应支付给*方的货款中获得经济上的赔偿金,其标准为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额的万分之三计算。
①*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施工完成;
②*方完成的工程经验收不合格,或验收出现质量问题。
(5)如果*方不履行售后服务承诺,*方应向*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6)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不能补偿对方损失时,双方有权向对方追索实际损失的赔偿金。
(7)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使*方延迟施工,或者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影响*方履约,可不执行违约责任条款,由双方协商解决。
更正日期:2024年05月06日
与此相关内容均作相应更正。
三、其他补充事宜: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获取。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当涂县太白镇人民政府
地址:安 (略) 当涂县太 (略) (略) 交叉口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和合工程 (略)
地址:安 (略) 当涂 (略) 128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家佳、刘宇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