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五峰山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服务(ESSJ-(略)QT-(略))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ESSJ-(略)QT-(略)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 (略) 五峰山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服 (略) 发 (略) 以2303-(略)-04-01-(略)批准建设,项目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丰汇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 (略) 舞阳坝街 (略) 五 (略) 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6887㎡,建筑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绿地率、停车位等相关经济技术指标应满足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其中1.0≤容积率≤2.00,建筑密度≤35.0%,绿地率≥25.0%)的要求,并按照相关规范配套相关服务用房。配套完成强弱电、给排水、消防、环保、绿化等公用辅助工程。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工程质量检测服务,检测范围包含按建设工程强制性规范、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范完成的见证取样检测(含材料)、主体结构、地基基础(含基坑监测)、建筑节能、室内环境、设备安装检测、钢结构检测、交竣工检测等所有工程质量建设需要检测的工作内容。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 1 个标段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1-20 合同估算价:(略).00元 | ||||||||||||||||||||||
2.3其他:1.招标控制价:参照《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实验收费标准》(鄂价房服[2008]20号)文件规定标准的50%为上限(投标报价为费率报价),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的检测内容为准,最终结算金额不超过(略)元。 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1.1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要求应满足下列其中之一:(1)未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023)1号)取得新资质证书的,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资质证书的范围包含: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节能、设备安装、室内环境、见证取样。 (2)已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023)1号)取得新资质证书的,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机构综合资质或专项检测资质(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建筑节能); 3.1.2基坑监测资质要求: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略)级或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略)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略)级及以上资质。? 3.1.3投标人须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3.1.4省外检测机构进鄂开展检测业务之前,应在湖北省建设工程 (略) (以 (略) ,登录后点击“ (略) ”进入)按要求进行信息登记;未办理进鄂信息登记的,不得在我省从事检测业务。省内检测 (略) 登记的信息为准。 3.1.5根据《关于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和人员管理的通知》(鄂建办〔2016〕299 号)要求:“从事水泥、钢筋、混凝土、砂浆等见证取样的检测机构,原则上 (略) 域(市、县)开展检测业务”,投标人应承诺中 (略) 设立固定的见证取样检测实验室并配备相应设备。 3.1.6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1名)且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拟派检测人员(3-4名)须具有相关专业培训合格证(或上岗证)或者有2年以上现场检测经验; 3.1.7财务要求:近三年未亏损,投标人应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以财务会计报表数据为准;成立时间不满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经审计的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1.8信誉要求:(1)投标 (略) 于被责令停业状态;(2)投标 (略) 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被相关主管部门取消过投标资格,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或不良行为记录。(1-3项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4)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或违法记录,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由投标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后在 “ 信用中国”和“中 (略) ”中(http://**.cn)查询截图后加盖公章); 3.1.9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规定,自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 (略) 理处罚且 (略) 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 (略) 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 (略) (以下简称“ (略) ”,下同)(网址:http://**)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 (略) ”—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2月21日至2024年12月2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略) 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 (略)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 (略) ”—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 (略) ”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 (略) ”)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年01月10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 (略) ”,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 (略) ”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 (略) ”)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6.1 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 (略) 上”进行 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 (略) 在招标 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使用 CA 数 字认证登(略)“ (略) ”,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 标的准备工作。 6.2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 (略) 畅 通的任意地点, (略) 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使用 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略)“ (略) ”,进入“开 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 况。6.3 主持人按照程序在“ (略) ”的“开标大厅”进行在 线开标。注: 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 (略) - (略) - 《恩施不见面开标 (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 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采用综合评估法 (本项目为评定分离,本项目定标方式为票决定标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 (略) 公共资源 (略) (网址:http://**)、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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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0日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