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合川区人民政府批准, (略) 合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公开公告方式出让 3(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HC23-001-1 | 宗地总面积: | 3823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工业园区城北拓展区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40 | | | 绿化率(%): | 小于或等于25 | 建筑限高(米): | | | | | | 主要用途: | 工业用地 | 区位 | | |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 工业用地 | 38235 | 二级 | | | 投资强度: | 45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38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61 | | | 现状土地条件:本宗地以现状土地条件交地,宗地内土地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其它民用通讯及电力线路搬迁、地下管网搬迁均由竞得人负责,宗地内如涉及地下文物保护或搬迁,相关费用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 | | 备注: | 1.该宗地按标准地出让,投入、产出、税收、容积率、能耗等指标要求详见《合川高新区工业项目标准地履约监管协议》(HC23-001-1)。本项目签订合同时,与工业园区管委会签订《合川高新区工业项目标准地履约监管协议》(HC23-001-1),项目同时满足监管协议约定的事项。2.该宗土地用途为二类工业用地。产业类型为食品加工业,竞买单位或个人报名时须提供经营许可范围与该地块产业类型相符的工商营业执照,项目需符合合川区产业准入;4.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略) 优化工业园区规划建设管理若干政策的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99号)文件规定,新建工业项目的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配套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可根据区域规划确定,原则上不超过20%。4.建筑控制高度普通工业项目、标准厂房项目中生产用房的建筑高度不得超过40米。普通工业项目、标准厂房项目中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的建筑高度可结合实际需求,在满足空间形态和景观要求的前提下,在规划设计方案审查中确定。5. (略) 规划条件为地块的年径流污染物去除率不低于50%。6.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按相关规定执行。7.规划配建通信基站,应结合该地块建筑布局方案统一考虑。建设项目除整体转让外,其余形式的转让应征求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其它规划条件按合川规资条件〔2023〕0005号执行。8.地块内如涉及地下文物保护,所需费用及办理手续等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9.该宗土地成交后,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超过缴款期限未付清价款的,视为自动放弃,不退还合同定金;10.该宗地出让起始价180元/平方米,总价款688.23万元,竞价增幅为10元/平方米;11.交地时间为缴清土地成交价款后1个月内交地,竞得人需在交地后6个月内动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2年内竣工。12.竞得人必须按环保部门要求完成环保手续后才能动工建设。13.竞买须知、履约监管协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
宗地编号: | HC23-001-2 | 宗地总面积: | 2316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工业园区城北拓展区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45 | | | 绿化率(%): | 小于或等于20 | 建筑限高(米): | | | | | | 主要用途: | 工业用地 | 区位 | | |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 工业用地 | 23165 | 二级 | | | 投资强度: | 45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05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76 | | | 现状土地条件:本宗地以现状土地条件交地,宗地内土地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其它民用通讯及电力线路搬迁、地下管网搬迁均由竞得人负责,宗地内如涉及地下文物保护或搬迁,相关费用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 | | 备注: | 1.该宗地按标准地出让,投入、产出、税收、容积率、能耗等指标要求详见《合川高新区工业项目标准地履约监管协议》(HC23-001-2)。本项目签订合同时,与工业园区管委会签订《合川高新区工业项目标准地履约监管协议》(HC23-001-2),项目同时满足监管协议约定的事项。2.该宗土地用途为二类工业用地。产业类型为食品加工业,竞买单位或个人报名时须提供经营许可范围与该地块产业类型相符的工商营业执照,项目需符合合川区产业准入;4.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略) 优化工业园区规划建设管理若干政策的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99号)文件规定,新建工业项目的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配套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可根据区域规划确定,原则上不超过20%。4.建筑控制高度普通工业项目、标准厂房项目中生产用房的建筑高度不得超过40米。普通工业项目、标准厂房项目中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的建筑高度可结合实际需求,在满足空间形态和景观要求的前提下,在规划设计方案审查中确定。5. (略) 规划条件为地块的年径流污染物去除率不低于50%。6.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按相关规定执行。7.规划配建通信基站,应结合该地块建筑布局方案统一考虑。建设项目除整体转让外,其余形式的转让应征求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其它规划条件按合川规资条件〔2023〕0004号执行。8.地块内如涉及地下文物保护,所需费用及办理手续等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9.该宗土地成交后,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超过缴款期限未付清价款的,视为自动放弃,不退还合同定金;10.该宗地出让起始价225元/平方米,总价款521.2125万元,竞价增幅为10元/平方米;11.交地时间为缴清土地成交价款后1个月内交地,竞得人需在交地后6个月内动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18个月内竣工。12.竞得人必须按环保部门要求完成环保手续后才能动工建设。13.竞买须知、履约监管协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
宗地编号: | HC23-003-1 | 宗地总面积: | 2162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工业园区核心区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35 | | | 绿化率(%): | 小于或等于20 | 建筑限高(米): | | | | | | 主要用途: | 工业用地 | 区位 | | |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 工业用地 | 21626 | 二级 | | | 投资强度: | 525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11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09 | | | 现状土地条件:本宗地以现状土地条件交地,宗地内土地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其它民用通讯及电力线路搬迁、地下管网搬迁均由竞得人负责,宗地内如涉及地下文物保护或搬迁,相关费用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 | | 备注: | 1.该宗地按标准地出让,投入、产出、税收、容积率、能耗等指标要求详见《合川高新区工业项目标准地履约监管协议》(HC23-003-1)。本项目签订合同时,与工业园区管委会签订《合川高新区工业项目标准地履约监管协议》(HC23-003-1),项目同时满足监管协议约定的事项。2.该宗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产业类型为食品加工业,竞买单位或个人报名时须提供经营许可范围与该地块产业类型相符的工商营业执照,项目需符合合川区产业准入;4.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略) 优化工业园区规划建设管理若干政策的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99号)文件规定,新建工业项目的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配套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可根据区域规划确定,原则上不超过20%。4.建筑控制高度普通工业项目、标准厂房项目中生产用房的建筑高度不得超过40米。普通工业项目、标准厂房项目中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的建筑高度可结合实际需求,在满足空间形态和景观要求的前提下,在规划设计方案审查中确定。5. (略) 规划条件为地块的年径流污染物去除率不低于50%。6.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按相关规定执行。7.规划配建通信基站,应结合该地块建筑布局方案统一考虑。建设项目除整体转让外,其余形式的转让应征求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其它规划条件按合川规资条件〔2022〕0028号执行。8.地块内如涉及地下文物保护,所需费用及办理手续等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9.该宗土地成交后,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超过缴款期限未付清价款的,视为自动放弃,不退还合同定金;10.该宗地出让起始价255元/平方米,总价款551.463万元,竞价增幅为10元/平方米;11.交地时间为缴清土地成交价款后1个月内交地,竞得人需在交地后6个月内动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18个月内竣工。12.竞得人必须按环保部门要求完成环保手续后才能动工建设。13.竞买须知、履约监管协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3年04月25日至 2023年05月14日到 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 公开公告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3年04月25日至 2023年05月14日到 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5月14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3年05月14日18时00分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活动定于2023年05月15日10时00分在 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保证金缴纳方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保证金截止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二)公告时间内仅有1家报名的,土地供应方将挂牌出让,挂牌时间截止为2023年5月15日9时0分至2023年5月15日18时0分,在挂牌期限内竞买人报价不低于底价,则挂牌成交;公告时间内有2家以上(含2家)报名的,土地供应方将择日采取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竞买人最高报价高于或等于底价的,拍卖成交(低于底价的拍卖不成交)。 (三)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 (四)竞得人与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需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合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申请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则《成交确认书》自行失效,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不退还履约保证金。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或出让价款,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按成交价的20%作为定金;定金使用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执行。 八、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熊川 联系电话:* 九、保证金银行账户 银行账户名称: (略) 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