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和《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审查有关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修复〔2023〕321号)有关要求,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德宏国源 (略) 组织有关专家对《盈 (略) 盈江县苏典乡团坡山建筑用花岗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修订)》进行了审查(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及专家组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熊兴所
联系电话:0692-*
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