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川人社规〔2022〕9号)和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印发<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备案事项办理指南(试行)>的通知》(川人社职鉴〔2023〕3号)等文件要求,经审核,同意你单位新增职业(工种)(见附件)备案。
你单位要按照“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备案工种及级别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不得超范围认定,主动接受人社部门监督。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川人社规〔2022〕9号)和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印发<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备案事项办理指南(试行)>的通知》(川人社职鉴〔2023〕3号)等文件要求,经审核,同意你单位新增职业(工种)(见附件)备案。
你单位要按照“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备案工种及级别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不得超范围认定,主动接受人社部门监督。
附件: (略) (略) 新增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职业(工种)目录(共7个)
(略) 人力资源和 (略)
202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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