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俊鑫饲料添加剂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吕四港经济开发 (略) (江苏 (略) 内)
建设单位:江苏 (略)
编制机构:南通 (略)
编制人员:刘如燕(**)
项目概况:
一、项目拟建于吕四港经济开发 (略) (租赁江苏 (略) 部分闲置厂房2800m2),总投资额 *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 ,主体工程改建生产车间一座,配建饲料添加剂生产线一条,购置酶解罐、天然气锅炉等设施设备41台(套),贮运工程、公辅工程及环保工程同步新建。本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形成年产鱼溶浆*t,鱼油1000t的生产能力。吕四港镇政府已立项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403-*-89-01-*)。
二、项目在工程设计、施工建设及运营管理中须认真落实《报告书》及其结论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完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按照工业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要求,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改建完善雨水、污水分类收集系统,露天污染场地区域应建设初期雨水收集处理设施。隔套冷却水循环补充回用;生活废水、初期雨水、生产性废水配建“收集池+调节池+混凝气浮池+A2O+排放监督池”预处理设施,同步配建初期、后期雨水切换系统。所有预处理后废水纳管吕四港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纳管排放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和TP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中B等级标准要求。
2.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危险废物须分类收集、分质处置,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理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禁乱投、乱倒或非法转移。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废水处理污泥等一般工业固废须回收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的贮存处置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标准执行;废矿物油等危险固废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要求,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并委托有相应资质及处理能力的单位安全合法处理。
联系地址: (略) 行政审批局投资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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