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4月10日-2023年4月16日我局对6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4月17日-2023年4月23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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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音西街道 (略) 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西厅105环保局办公室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略) (略) 年产食品
包装盒2000吨、一次性餐具3000吨、电子产品包装盒1000吨项目
榕融环评〔2023〕24号
2023-4-10
2
(略) 新能源汽车铝合金材专用气垫式连续热处理线项目
榕融环评〔2023〕25号
2023-4-13
3
(略) (略) (略) 福州梧店220千伏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3号主变)
榕融环评〔2023〕26号
2023-4-13
4
(略) 镜洋恩明塑料制品加工店年加工汽车防尘罩20万套项目
榕融环评〔2023〕27号
2023-4-13
5
(略) 污水处理站扩容改造项目
榕融环评〔2023〕28号
2023-4-13
6
(略) (略) 塑料制品生产线扩建项目
榕融环评〔2023〕29号
2023-4-14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