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利害关系人:
江安县阳春镇长江学校新建食堂和教师周转房改造项目于2024年2月7日已通过审批,并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江规建字第*号)。因方案不满足《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十 (略) 保护区相关内容。县教体局来函拟申请对原规划设计方案作以下调整:
将该项目中新建食堂由三层调整为二层,项目总建筑面积由1360.95平方米调整为1032.45平方米,其余指标不变。
为集思广益,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使拟调整的方案成果更加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现将拟调整的规划方案等资料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提出意见和建议。本次规划公示发布期为2024年5月31日-2024年6月6日。
若相关利害单位或个人以及各界人士有意见和建议,请注明身份(单位名称、机构代码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和邮寄地址,于2024年6月6日前将书面意见、相关合同等证明涉及其利害关系的材料邮寄或直接提交至江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意见。
江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江安县江安镇竹都大道东段74号
联系电话:0831-*
附件:1.《江安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江安县阳春镇长江学校新建食堂和教师周转房改造项目调整设计方案的函》
2.
调整前后对比图
江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