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7月24日-2024年7月30日(5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听证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72—*(大理州生态环境局永平分局)
通讯地址:云南省大理州永 (略) 100号 ???邮编:*
项目名称 |
永平锦云环保无烟机制炭加工厂改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永平县博南镇老街社区东山村迤里箐边 |
建设单位 |
??????永平锦云机制炭加工厂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评机构 |
北京中环 (略) | ||
项目概况 | |||||
本项目在原《荣肖机制炭加工坊环保无烟炭加工项目(废物综合利用)》上进行改扩建,总占地面积约1399.93㎡,机制炭生产厂房占地面积约320㎡,厂房内主要为烘干及制棒车间、炭化车间、冷却车间、操作通道等;原料仓库占地面积约600㎡,主要用于核桃壳及锯末的贮存;办公生活区沿用原有项目,占地面积约40㎡,项目配套建设相应的附属工程及环保设施;项目以外购的核桃壳及少量锯末废料作为原料,建成一条年产400吨环保无烟机制炭生产线。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73.*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91.65%。 | |||||
主要环境影响 | |||||
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将不可避免的对生态环境、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土壤环境等造成一定影响,主要环境影响如下所示: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表现在: 1、废气:施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施工扬尘和机械燃油废气。 2、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来源于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3、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设备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 4、固废:施工固废主要是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表现在: 1、废气:运营期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原料破碎粉尘、制棒废气、炭化废气、烘干废气。 2、废水:运营期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喷淋除尘用水、初期雨水。 3、噪声:主要来源于机械设备噪声。 4、固废:包括生活垃圾、机制炭废渣、无组织沉降粉尘、喷淋除尘设施污泥、废包装材料、木焦油及木醋液混合物、废机油。 | |||||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处理措施 施工期间施工场地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使扬尘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 2、废水处理措施 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通过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过程和施工场地的洒水降尘,不外排。 3、噪声防治措施 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布局施工场地,使用低噪声机械设备作业;运输车辆经过村庄时应减速慢行、禁止随意鸣笛;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强噪声设备同时施工、持续作业。 4、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送至当地合法的建筑垃圾消纳场进行规范处置;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周边村庄垃圾收集点集中规范处置。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处理措施 运营期物料破碎工段设置在原料仓内(封闭空间仅留有部分门窗通风换气及人员出入),粉碎机出料口安装风机形成负压,破碎产生的粉尘在负压的作用下大部分随其余破碎的物料进入料仓,少量呈无组织排放。烘干废气、制棒废气、炭化废气共用1套燃烧室+三级喷淋塔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同时应按要求安装1套废气在线监测设施。 2、废水处理措施 运营期淋浴废水设暂存池储存,用于晴天或大风天气项目区洒水降尘;旱厕定期委托周围农户清掏用于农肥;喷淋除尘用水循环利用,不外排;初期雨水排入初期雨水收集池,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晴天洒水降尘。 3、噪声防治措施 优化项目平面布置,选用低噪设备,加强检修、保养,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采取基础减振、建筑隔声等措施,从声源处降低噪声。 4、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运营期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收集后定期清运至附近垃圾收集点规范处置;机制炭废渣单独收集,作为碎炭外售;喷淋除尘设施污泥定期供给周边村民用作农家肥使用;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单位;无组织沉降粉尘及时清扫作为本项目原料使用,全部回用于生产;木焦油和木醋液的混合物与废机油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规范处置。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承诺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