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县自然资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经江陵县人民政府批准,江陵县自然资 (略) 委托 (略) 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江 (略) 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1、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宗地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 规划指标要求 | 竞买保证金 | 竞买准备金 | 增价幅度 | 拍卖起始价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建筑控高 | 绿地率 | |||||||||
* | 江 (略) 发展大道东侧、 (略) 北侧 | *.32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用地) | 住宅70年 | ≤1.5 | ≤30% | ≤54米 | ≥35% | 567 万元 | 30 万元 | 10 万元 | *元 |
商业40年 |
2、拍卖出让地块的指标情况:宗地规划条件详见江陵县自然资 (略) 《宗地规划条件》(NO.JGTJ*)。
3、拍卖要求:
(1)土地出让成交价款分两期支付:第一期缴纳土地出让金的50% ,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付清,进入江 (略) 出让金专户;第二期缴纳土地出让金的50% ,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付清,进入江 (略) 出让金专户。
(2)土地移交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由江陵县自然资 (略) 于两个月内移交,并签订《土地移交确认书》。
(3)土地需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2年内竣工。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和拍卖出让文件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有底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规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地块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12月5日至2024年12月24日(节假日除外)到江陵县自然资 (略) (江陵大道16号)一楼103室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12月5日至2024年12月24日16时前(节假日除外),到江陵县自然资 (略) (江陵大道16号)一楼103室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和竞买准备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4日16时(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允许银行出具保函代替竞买保证金。
经审查,具备条件的申请人,并按规定交纳了竞买保证金(或提供银行机构出具的同等金额保函)、竞买准备金,江陵县自然资 (略) 或 (略) 将在2024年12月24日16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拍卖时间和地点:
拍卖时间:2024年12月25日上午11时整
拍卖地点:江陵县楚江大 (略) 九楼(903)开标室
七、竞买保证金缴纳银行账户信息:
1、开户单位:江 (略) 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江陵县支行
(行号:*)
账 号:*001
2、开户单位:江 (略) 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 户 行:湖北银行江陵支行
账 号:*061
3、开户单位:江 (略) 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 户 行:中国银行江陵支行
账 号:5547 6006 7860
4、开户单位:江 (略) 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 户 行:江陵县农业银行荆陵支行
账 号:17-*
5、开户单位:江 (略) 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 户 行:湖北江陵农村 (略) 营业部
(行号:*)
账 号:*63
八、竞买准备金缴纳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单位: (略)
开 户 行:湖北银行荆州红苑支行(行号:*)
账 号:1308 0200 0000 *
九、其他事项
自公告之日起拍卖宗地在其所在地公开进行展示,出让人和拍卖人不对拍卖宗地集中组织现场踏勘,有意竞买者可以自行踏勘,也可联系出让人或拍卖人进行现场踏勘。
十、联系方式:
1、江陵县自然资源资产交易储备中心
地址:江陵县江陵大道16号自然资 (略) 一楼102室
联系人:赵女士 0716-* 陈先生 0716-*
2、 (略)
地址: (略) (略) 荆州义乌小商品城一期6栋14层
联系人:王经理*
十一、媒体查询:
(略) 场网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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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陵县自然资 (略)
(略)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