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年产12000吨液体水玻璃及5000吨速溶水玻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7日-2024年3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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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西秀区迎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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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年产12000吨液体水玻璃及5000吨速溶水玻璃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航路( (略) 泡花碱生产车间) |
建设单位 | 安顺凯丰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贵州怡宁 (略) |
项目概况 | 安顺凯丰 (略) 位于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航路( (略) 闲置厂房内),本项目依托 (略) 厂房进行改造建设,为改建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为2500m2,主要建设内容为:原泡花碱车间内进行改造建设,改造情况包括拆除原2台16m3溶化罐;新增1台节能型16m3溶化罐;新增1台1t/h蒸汽发生器(使用天然气;替换原项目依托 (略) 4t/h的蒸汽锅炉);配套建设蒸汽回收装置1套;将原水玻璃存储设施(水泥池)改为铁罐;速溶水玻璃生产车间配套新增结晶槽1个、旋耕式粉碎机1台、定量包装机1套。项目建成后年产年产12000吨液体水玻璃及5000吨速溶水玻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施工废水通过修建一个临时沉淀池,废水经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全部回用于混凝土养护及道路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经厂区通过原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 (略) 综合污水治理站处理;设置必要的防尘硬件措施,通过洒水抑尘、冲淋施工运输车辆、做好施工场地管理、加强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维修保养等措施,防止扬尘(粉尘)污染。优化施工方案设计,合理布设强噪声源,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管理施工机械作业,加强运输车辆管理,控制噪声污染。配置垃圾桶,定期清运,妥善处置生活垃圾;装修废物分类回收利用或外售,不外排。废油漆桶等危险废物存放在危废暂存间,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二)严格落实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主要产生的废水为生活污水、锅炉废水、软水制备废水、地坪及设备清洗水以及生产废水。厂区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排水系统,项目初期雨水经过园区雨 (略) 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 (略) 综合污水治理站进行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2三级标准的标准限值后的出水回用于生产,不外排;锅炉废水经收集桶装等方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软水制备废水经收集桶装等方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地坪及设备清洗废水通过车间地坪回水沟收集至地势最低处的集水坑后,泵抽回用于水玻璃生产用水,不外排;生产废水经收集后全部回用于水玻璃生产,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主要是将固体泡花碱在水中溶解后,形成硅酸钠溶液,其化学组成不会发生变化,且泡花碱属无机物不挥发,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锅炉废气。锅炉废气排放浓度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新建燃气锅炉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标准后,经8m高排气筒引至高空排放。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音、减振等降噪措施,降低噪声强度对环境的影响, 厂界噪声值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放置厂区生活垃圾存放点后,定期由环卫工人清运;过滤杂质(碱泥)作为水玻璃B产品生产原料全部回用,不外排;废包装袋,统一收集后交由厂家进行回收处理;废树脂,进行更换时由厂家回收处理;废机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危废暂存间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设。危废处置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有关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