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部令第4号)》要求,*吨/年2,3-二氯吡啶产业链系列产品项目(一、二期)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关于环境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吨/年2,3-二氯吡啶产业链系列产品项目(一、二期);
(2)建设地点: (略) 高台县罗城镇盐池工业园区;
(3)项目概况:
本项目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计划投资*元,项目所在厂区占地面积85亩,分四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年产3000吨3-氨基吡啶生产线一条,二期建设年产2000吨2,3-二氯吡啶生产线一条,产品及工艺过程符合行业相关标准要求,配套建设公用工程、环保工程、消防系统等。
2、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联系人:张总
联系电话:*
3、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甘肃创新 (略)
地址: (略) 城关区高新S (略) 以南5号13号楼20层02、03室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
4、公众 (略) 络链接见附件
5、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即日起,公众如果有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请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快递邮寄、电话等联系方式,将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我单位将在项目公众参与说明中真实反映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环评单位、设计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略) (略) 2022.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