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ZSJC-2024-CCFW105
吉林 (略) 车辆维修(延吉) (略) “三项工作”管理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审批通过,形成《年度采购计划》,采购计划编号:2024-FW-XB-007,批准实施,具备采购条件,现以询比方式进行采购。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吉林 (略) 车辆维修(延吉)项目;
1.2采购内容:清扫车、大消防车、细水雾消防车、皮卡巡逻车等车辆维修,包括但不限于车辆大修、各级维护和故障修理、施救抢修、故障测试、清洁保养、技术咨询等,具体详见服务标准及要求;
1.3采购控制价:(略).00元;
1.4服务地点:延吉卷烟厂( (略) (略) 2099号);
1.5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一年;
1.6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省级现行行业合格标准;
1.7质保期:维保合格出厂的车辆不得低于有关国家、汽车行业规定的汽车维修竣工出厂质量保证期;
1.8合同及结算方式:采购人按照每台生产用车配件使用及维修保养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额结算向供应商支付承包服务费用。按半年结算,供应商按照采购人生产用车的配件使用及维修保养费用,于每个半年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出具结算单,经采购人确认结算单无异议后,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应于收到结算单与发票后向供应商支付费用。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且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2.2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资金及专业技术能力等;
2.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4如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须提供符合税法要求的真实、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5供应商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需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将行使供应商职责;
2.6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履约过程中不存在因重大违约行为被采购人解除合同的情形; (略) 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的单位或个人参加本项目询比。
2.7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处罚期限届满前,禁止上述企业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参与本项目询比;列入《吉林 (略) 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届满前禁止参与本项目询比;
2.8吉林 (略) 干部职工投资入股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项目询比;
2.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询比文件的获取
3.1本 (略) 络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者,请于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0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获取文件资料及联系人、*@*63.com邮箱,并同时给采购代理机构拨打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获取文件须发送以下原件同等大小资料的彩色扫描件(加盖单位鲜章)PDF版: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营业执照原件;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原件。
4.询比时间及地点
4.1询比时间:2024年11月11日13时00分;
4.2询比地点: (略) 南关 (略) 4776号凯麒大厦803室;
5.响应文件递交要求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1日13时00分;
5.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南关 (略) 4776号凯麒大厦803室;
5.3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将另行组织采购。
注:供应商严格按询比文件第六章“询比响应文件格式”编制询比响应文件。逾期或未按指定地点送达,采购人将拒绝受理。
6.询比有效期
自询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天。
7.报价要求
响应文件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采购控制价。否则将否决其询比资格。
8.其他事项
8.1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文件共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当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8.2响应文件装订要求:分册装订,采用书册方式胶装,装订应牢固、整齐便于保管和使用,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8.3项目采购期间或合同履行期间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已成交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已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其合同协议,且不构成采购人违约责任,供应商应无条件执行。
8.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将被列入《吉林 (略) 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
9.询比保证金
询比保证金的形式:以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
询比保证金的金额:400元。
递交方式: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一个工作日16时00分前(北京时间),以转账、电汇形式递交的询比保证金应当从供应商的账户转出将询比保证金存入代理机构指定账户,银行进帐单或电汇凭证等凭证上应明确用途为【★询比保证金★】、项目名称,以便核对查实。询比保证金的确认以最终到帐日期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办理,询比将被拒绝。询比保证金有效期与询比有效期一致。
收款单位:中盛精诚 (略) 吉林分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 (略) (略) 船营支行
保证金账号:(略)(略)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略)
注:各供应商应在汇款时认真核对收款单位、开户行名称、账号准确无误,确保保证金按时到账,否则后果自负。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采 (略) 》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吉林 (略)
地 址: (略) (略) 2099号
联系人:李娟娟
联系电话:0433-(略)
采购代理机构:中盛精诚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4776号凯麒大厦818室
联系人:李洋、王雪
电 话:0431-(略)
邮 箱:*@*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