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高自然资规拍告字[2023]002号)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39号令),经高阳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公司受高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拟对高阳县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依法公开拍卖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和相关指标要求
序 号 | 地块 编号 | 宗地 位置 | 用地性质 | 土地 面积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年)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宗地总价/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建筑 高度 | 绿地率 | |||||||||
1 | 2023-044 | 高阳循环经济示范区平安路南侧、规划路西侧 | 商业用地 | 4374.63平方米 | ≤2.0 | ≤50% | ≤24米 | ≥20% | 40 | 525 | 525 | 5 |
二、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无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及违法、违规、违约等不良记录的,均可申请参加竞买(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只接受中文书面申请、竞买。
三、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04月28日至2023年05月17日到 (略) 获取拍卖文件。
四、申请人可于2023年04月28日至2023年05月17日向承德大承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日期为2023年05月17日16 时30 分。经审核,申请人按照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 (略) 将在2023年05月17日17 时00 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3年05月19日10时00分在高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举行。
六、其他需要公告事项
(一)本次拍卖不再组织现场踏勘,有意竞买者自行踏勘现场。
(二)本次拍卖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出让人将按规定在《 (略) 场网》或其他新闻媒体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地块拍卖文件。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
高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承德大承 (略)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信息来源:http://**-56c7-4c4a-b1c3-be070fadd4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