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高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
你单位《关于报送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长安社区、健力社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长安社区、健力社区)的事项》〔2024〕26 号、《 (略) 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对〈 (略) 高明区荷城街道2024 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长安社区、健力社区)用地意见〉的复函》,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强老旧小区的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提升居民的居住条件,同意实施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长安社区、健力社区)(项目代码:2405-*-17-01-*)。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高明区荷城街道长安社区、健力社区。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主要对健力社区和长安社区进行改造提升,涉及改造面积共40.*平方米,涉及改造户数3351户,主要包括:1.对项目范围内存在安全隐患的外墙剥落的整治修复;2. (略) (略) (略) 两侧共11栋建筑的临街墙面进行风貌提升改造;3.改造项目范围内所有老旧建筑排水立管,修补屋面防水层等;4.改造更新项目范围内老旧楼门楼道,拆除、更换存在安全隐患的楼道外 (略) ,并更新消防设施配套;5. (略) 、 (略) 、 (略) 、健力四巷南侧等五处公共活动空间进行整治提升,增设休闲健身设施等。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1346.*元,项目所需资金在2024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中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部分)中列支,不足部分由区财政局统筹解决。
五、项目单位: (略) 高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
六、请你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招标核准、资源利用、节能审查、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手续未完备的,不得开工建设。
七、本文件有效期2年。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或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项目的, (略) 高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