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4年7月15日通过“杭州·临安” (略) 站公示的《202 (略) 场监管局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采购公告》(http://**_*_*.html),因咨询较多,现就该项目相关咨询事项、变更内容及未尽事宜补充公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及人员要求
序号 | 服务内容 | 预估数量 | 服务时间 | 配置人员 | 备 注 |
1 | 文书档案整理 | 300厘米 | 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11月15日 | 档案质量需符合临安区档案局年检要求 | |
2 | 科技档案 | 10卷 | |||
3 | 会计帐册 | 25卷 | |||
4 | 会计凭证 | 230卷 | |||
5 | 实物档案 | 10件 | |||
6 | 印章档案 | 20枚 | |||
7 | 照片档案 | 40张 | |||
8 | 业务档案 | 200卷 | |||
9 | 行政执法案卷 | 150卷 | |||
10 | 工商业务档案 | *卷 | 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 | 至少2人常驻 | 2名工作人员的作息时间应与局档案室一致,以便配合档案员查档要求。 |
11 | 条目著录 | *条 | |||
12 | 档案扫描 | *页 | |||
13 | 原药监局质监局档案移交进馆整改 | 文书*件;其他业务、会计档案3000余卷;新增扫描页数4000页 | 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 | 按区档案馆进馆质量要求整改,直至档案馆验收合格。 |
二、变更内容
(一)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信用记录以2024年7月22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
(二)采购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采购响应方应于2024年7月23日上午9时前将投标文件(详见附件)密封加盖公章 (略) 场监管局2号楼四楼会议室三办公室吴小红处,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三)采购时间及地点:本次采购将于2024年7月23日上午9 (略) 场监管局2号楼四楼会议室三开始,采购响应方须派全权代表出席询价会议,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出席。
(四)项目实施时间: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
三、特别声明
(一)本补充公告与2024年7月15日发布的《202 (略) 场监管局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采购公告》(http://**_*_*.html)具有同等效力,如原公告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内容存在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二)请意向单位根据本补充公告第一部分服务内容及人员要求进行投标报价,按时递交投标文件,并参加询价会议。
(三)采购响应方应当遵循诚信原则,一经响应,即表示对原公告及本补充公告无保留接受,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略) (略) 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