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4-05-17
黎平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改造项目 | |||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黎平县黎平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黎平县城 (略) | *.14 | ||
黎平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 吴宗华 | ||
4500 | 1 | ||
2024-07-30 | |||
改建 | |||
更新改造第二污水处理厂部分污水处理设备,含污水提升泵、粗格栅、细格栅、水下推进器、混合液回流泵、空气悬浮风机、污泥脱水机及附属设施及老 (略) 改造14km等。 | |||
环保措施: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施工固体废物及时清理,保持施工现场整洁;固化和建筑施工过程中废弃包装材料和包装袋回收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集中运往垃圾场或当地主管部门制定地点统一处理。 | |||
有环保措施: 稳定化区和建设施工单位选用低噪机械设备,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运输安排在昼间进行,车辆进出施工地尽量远离敏感点, 出入现场时低速、禁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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