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安徽 (略) 水泥制品砌块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2024年8月13日-8月1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59-*
通讯地址:黄山 (略) 综合办公区5号楼东侧(黄山区生态环境分局环评股)
项目名称 | 安徽 (略) 水泥制品砌块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黄山区甘棠镇十里牌村 |
建设单位 | 安徽 (略) |
环评单位 | 黄山 (略) |
项目概况 | 安徽 (略) 水泥制品砌块生产项目,位于黄山区甘棠镇十里牌村,项目占地*.18m2,主要是购置购置和安装搅拌机、成型机等,将水泥、砂石、粉煤灰、聚苯*烯泡沫、钢筋等加工成水泥制品,建成后年产复合自保温砌块*立方米、水泥砖*立方米、水泥预制构件*立方米、水泥涵管*立方米。该项目已经黄山区发改委备案(黄发改备〔2023〕38号),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本 (略) 城市总体规划、“三线一单”分区管控要求等均相符合,符合《黄山区制砖厂布点专项规划》(2022-2030)。 |
污染防治措施 | 关于废气,采取封闭式堆场、地面硬化、设置喷雾降尘装置等方式减少产生原料装卸粉尘;在骨料斗处设置有喷淋抑尘减少产生上料粉尘;搅拌机上方设置一个集气罩,搅拌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用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筒仓呼吸孔粉尘由仓顶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外排; (略) 硬化、生产结束时冲洗运输车辆等减少车辆运输扬尘产生。 关于废水,洗车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经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达标后外排至周边沟渠。 关于噪声,采取基础减震、建筑隔声等措施。 关于固废,污泥、粉尘等回用于生产;危险废物设置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受理公示反馈情况 | 无反对意见 |
受理时间 | 2024年8月2日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黄山区生态环境分局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