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建宁县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三期(褚树村片区)工程
补充通知书(一号)
招标编号:E*2002
各投标人:
一、本项目建设单位修改为建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本项目的批复名称修改为《关于建宁县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三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三、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元。
四、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中的试验员的要求修改如下:试验员:/人。
五、招标文件P21定标原则中的1.2“评定分离”修改为1.2“评定分离”: (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办法确定中标人,按照本招标文件的简易评标法确定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单: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10家为有效的定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再由定标委员会从合格有效的定标候选人中,推荐中标候选人1个。
六、投标附录2中的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中的约定内容修改为中标合同价的10%,合同条款号修改为3.7。
七、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有类似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八、本补充通知将同时在福建省公共 (略) (http://**) (略) 公共 (略) (http://**)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否则后果自负。
招 标 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 (略)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