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五河县原农业局及周边区域棚户区改造项目书香学苑安置房工程地下室人防附属工程(二次)
2、项目编号:HC-2024-*重1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预算:62.*万元
5、开标时间:2024年5月30日9时30分
6、公示时间:2024年5月30日至2024年6月3日
7、招标人代表:欧明政;联系方式:
8、本项目经评审,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8.1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中安 (略)
(1)投标报价:54.*万元
(2)工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
(3)质量标准:合格
(4)项目管理人员:
项目经理(姓名、证书名称、注册编号):李东升、机电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皖*;
8.2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徽省 (略)
(1)投标报价:60.*万元
(2)工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
(3)质量标准:合格
(4)项目管理人员:
项目经理(姓名、证书名称、注册编号):王欢欢、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皖*;
8.3第三中标候选人:安徽 (略)
(1)投标报价:60.*万元
(2)工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
(3)质量标准:合格
(4)项目管理人员:
项目经理(姓名、证书名称、注册编号):陈盼盼、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皖*;
9、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无。
10、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责任人:周曼
11、联系方式(电话):*
12、异议受理
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13、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特此公示。
14、本公 (略) (http://**)、安徽省招标 (略) (www.http://**)上发布。
公示单位:五 (略) 、五河县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