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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乡功能区梅沙单元二期公共基础设施工程一期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XBHMA*
致:投标人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水乡功能区梅沙单元二期公共基础设施工程一期监理 项目名 (略)
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水乡功能区梅沙单元二期公共基础设施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东发改洪投审20236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东
莞市洪梅镇工程建设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投资 资金来源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东
莞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 水乡功能区梅沙单元二期公共基础设施工程一期监理
2.2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略) 洪梅镇梅新路 1 号
2.3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水乡功能区梅沙单元二期公共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占地面积
65900.09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 平方米,分两期建设。本次招标为水乡功能区梅沙单元二期
公共基础设施工程一期 ,计容建筑面积 74060.98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 80963.21 平方米,最大
建筑高度为 75.25 米, 最大跨度为 14.4 米, 最大层数 20 层, 拟建 1 栋 20 层宿舍楼, 1 栋 5 层教学楼,
1 栋 1 层门卫室1 栋 1 层钟楼,1 层地下室及其他配套设施工程等。
2.4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水乡功能区梅沙单元二期公共基础设施工程一期估算投资
47042.89 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约 36826.99 万元。
2.5 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服务期限:水乡功能区梅沙单元二期公共基础设施工程一期监理服
务期限包括监理各阶段的全部时间,总监理服务期限暂定为 37 个月其中从招标人发出的监理进
场通知书之日起计,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合格日,施工阶段监理责任期暂定为 13 个月,缺陷责任
期暂定 24 个月 。本项目工期计划如下:计划开工时间 2023 年 09 月 15 日计划完工时间:2024 年
07 月 30 日计划竣工验收时间:2024 年 10 月 15 日。
2.6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水乡功能区梅沙单元二期公共基础设施工程一期监理范围包
括但不限于具体按所有专业的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内容进行监理 :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
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智能化防雷接地人防如有 幕墙钢结构电梯基坑
支护 室外配套工程 (略) 绿色建筑 装配式等所有专业的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内容进行监理,
和与本工程相关的各类监测与检测的监理工作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结算阶段及保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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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等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施工技术与管理现场协调与管理和合同履行情
况的全方位工作监督管理,并对设计成果进行全面审查复核并提出相应意见配合完成竣工验收及其
他政府相关审批工作手续等注:本项目绿色建筑按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GB/T50378-2019一星
级标准建设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或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级 专业和等级工程监理资质。
3.2 工程总监理工程师资格:
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具备建设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上述证书上注明的注册
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上述证书上注明的注册执业单位或工作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除本工程外的其他任何工程项目中任职。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可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按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监理人员配置要求
的通知 东建质安* 号文规定,拟投入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职务的在
建设工程不得超过两项,且投标人已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各在建项目建设单位加盖公章
的各项目建设单位均同意其同时担任总监的报告 。
3.3 其他要求:
1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 (略) 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
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 3.1 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应
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 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2如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
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
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及承接工程 限制投标状态。
3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交易系统信息数据采集时间前,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
建档,且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企业人员资质证书等与本次招标项目密切相关的信息发生变更时
已办结该变更的登记手续,投标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4如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本工
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大于等于 90 分。 财政投资项目必选条款
5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或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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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内, (略) 有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
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受到行政监督部门处罚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
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违法
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 (略) 因拖欠工人工资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列入拖欠
工资黑名单的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若干管理措施 东建质安2020
26 号规定,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被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企业和从业人员
根据 (略) (略) 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若干措施试行 东建质安20228 号
规定,被公开公告风险等级且在公告期内的风险企业和人员
其他: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
6联合体参加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上述1至5点要求招标文件另有约定除
外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5 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
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可于 2023 年 08 月 19 日至投标截止时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下
载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资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3 年 09 月 11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会
时间:2023 年 09 月 11 日 09 时 30 分,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4 。
5.2 投标人必须通过交易系统在线上传投标文件,上述方式外提交的投标文件及逾期通过网络上
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gov.cn//*/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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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 http://**.cn/及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本公告
在各媒介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7. 投标保证金
7.1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7.2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00 元。
7.2.1 投标保证金形式:单项投标保证金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
其他: / 。
7.2.2 投标担保形式注意事项:
1联合体参加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非牵头人缴交的不予认可 。
2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应为投标保证金或银行电子保函的关联时间。
3投标保证金数据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后到达交易中心系统的,无法关联。
4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数据延误风险。
5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的缴存手续详见中心办事指南,请各投标人按相关规
定办理。
8. 其他说明
8.1 本次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
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向招标人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略) (略)
电话:0769-*-3515
地址: (略) 南城街道新城石竹路 3 号广发金融大厦商业楼 6 楼。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
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对本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等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
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管 (略) 建设局。
联系电话:0769-*
地址: (略) 道滘镇大众路 6 号。
8.2 其他: /